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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邊小草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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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添三同老1
這麼說吧,我老丈人去世,岳母和他有一套房子(正住著的)。他們的兄弟姊妹很多,一共8個,從法律角度上來說,每一個都有繼承這套價值15萬(當時的市場房價)一半的1/8,也就是每個人不到1萬元。當時我就給大舅哥們說,放棄繼承吧,把房子留給岳母一個人(那是需要去公證的,每個人都要簽字)。得讓岳母老有所依,不能讓她什麼東西都沒有的過完下半輩子。後來,他們幾兄弟姐妹集合商討老丈人的身後事,喊我去,我很直接的拒絕了,就說我去不合適,我老婆去就行了。結果有老挑去了,說一句話得罪一大堆人。。。。。。。。。所以,作為女婿,離岳父岳母的財產可以遠一點。你只需要全力支援你老婆的合理合法的行為就好了,只要老婆不覺得委屈,就少說,少做。
老丈人身亡賠償款76萬,還有個未婚大舅哥,和老婆剛領證還有份嗎?
又是一個法理與人情孰輕孰重的問題,題主這裡的表達傾向性比較明顯,倒是希望你老婆也能有一份,畢竟這父親她也有一份,再者從法理來看能分有一份也是有依有據的。
問題這是題了老丈人把命搭進去的賠喪款,可不是什麼發橫財或拆遷款,都到這種節骨眼上,為人女婿的於情於理首先不應對這些錢虎視眈眈,應著眼和他新婚老婆協助岳母和大舅哥處理好老丈人的身後事宜。
待他老丈人身後事宜處理過後,無論如何在短時期內女兒和做女婿的都不應主動去探尋岳母或大舅哥對這筆賠償款的安排,倒是多抽出時期和多想想辦法安撫岳母因喪夫帶來波動的情緒,讓她早日從悲痛中走出來。
待岳母基本能接受喪夫這個現實後,如果女婿還想著是否能分一份的話,那他應該問問他老婆的意見,畢竟這事要考慮那也是他老婆該考慮的事,而不是你一個作為女婿的人該考慮的事,你這麼緊張難道就不應先想想自己的人品和孝道掉落了在哪裡?
想錢可以,但做人要有底線,做男人更需要有責任心和自知之明。你不應覺得從法律上來說女兒是有份的,就可以以法為上不識大體不知廉恥的也想伸手要一份;但從傳統人倫角度來說,女兒嫁了出去如同潑出去的水,就孃家而言她就變成了外人,你覺得這錢作為女兒的還能理直氣壯的要嗎?
再說,賠償下來的這些錢除去殯葬費用,估計也就剩下70萬左右。另外,你還有個未婚的大舅哥,什麼原因還沒結婚不詳,但我猜這裡多少與婚房也有一定關聯,畢竟如今談婚論嫁房和車已是標配了,如果把部分賠償款用於為他兒子置辦婚房的首付,相信你九泉之下的老丈人會瞑目些,試問世間父母一輩子勞苦到頭來為了什麼,還不是為了兒女過上更好的生活?
至於,剩下的那部分賠償款,如果你岳母看到女兒家景條件處於艱難,適當給些是可以的,應該也是符合你老丈人遺願的。如果女婿女兒家庭還不至於無米下鍋,作為女婿的你應該和你老婆知趣的應主動表示放棄。
正所謂,君子愛財, 取之有道!人世間不是什麼錢都可以去要的,都發生這種事的情況下更應考慮的是以和為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