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醫患矛盾要從分析醫患之間的關係入手。
醫患間的關係與其他經濟社會中的合同關係美似。一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關係;二是專業上醫生對患者的單向輸出;三是經濟上患者對醫生的單向輸出。類似其他的商業活動的模式的三個方面:法律地位上的平等主體自覺自願地建立的醫患關係,一方提供專業服務,一方支付服務報酬。
與其它商業模式不同的是在醫療活動中即使完成了服務與付費的環節,並不意謂著醫療活動的結束。典型的情況是錢付了病並沒有治好,有些甚至是加重,更有甚者是由於醫療人員的原因導致發生醫療事故。醫療糾紛也就因此而產生。
古代醫生地位低下,傷醫甚至殺醫者,多位高權重,一旦對治療效果不滿意,醫生往往便成為替罪羊。現實生活中頻發的傷醫案不時刺痛社會的神經。與古代傷醫案不同的是,那些動輒對醫生施加暴力者,大多是無權無勢的普通百姓,一幕幕悲劇的背後,到底是怎樣的社會現實?醫患關係生了什麼病?
首要的病因是我們整體的醫療保障水平低下,即使是花光半生的積蓄,仍然得不到預期的服務效果,治不好病,因病致貧,任誰也免不了有怨氣。試想一下,如果我們能夠實現全民免費醫療,我們普通老百姓誰願意沒事找事呢?因此,大力發展經濟,不斷提高我們的醫療保障水平是治本之策。
第二個病因還是要從前面所提出的醫患關係的三個方面來考慮。一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關係;二是專業上的單向輸出;三是經濟上的單向輸出。
“醫鬧”一詞最能體現醫療糾紛的處置現狀,從這個詞可以看出,現存體制下沒有誰把醫患雙方當作平等的民事主體,認為患者是在無理取鬧,詐取不當利益。錯誤的前提推導不出必然正確的結論。現實中我們應建立起一套獨立於醫患雙方的第三方機構,讓醫患雙方,特別是患者之一方明白,任何醫患糾紛都會得到公平、公正的處置,樹立信法不信“鬧”的正確觀念。
專業上的單方輸出是指醫生在診治活動中的絕對權威。作什麼檢查、用什麼藥、治什麼病、花多少錢?是主治醫師的權利,權利就存在規範使用的問題,這也是醫患糾紛的根源所在,特別是以藥養醫的現實困境中,過度醫療幾乎是一種本能選擇的情形下,持續惡化著醫患關係。想要從根本上改變現有醫患關係現狀,就要下大力氣研究規範醫生的診治規範。
經濟上的單向輸出是指患者為醫生的診治服務的付費行為。從這一點來看,是進一步確認了患者的弱勢地位,在任何一起醫患糾紛中,都是因為患者認為該付出的都付出了,可自己的問題並沒有解決,在漫長、痛苦、恥辱的交涉無果的情況下,絕大部分仍採用了隱忍的辦法忍氣吞聲,只有極少數的人採用極端方式傷害醫生。
這樣從醫患關係三方面入手,成立獨立醫患雙方的糾紛解決機構,在行業自律的基礎上制訂醫生診治規範以便自律和他律,患者正確履行職責義務。只有這樣從根源上入手,才能消除傷醫案背後的深層因素,形成“地位平等、目標統一、相互制約、相互依存”的新型、和諧的醫患關係。
一句話"現在醫患矛盾從10年前的近30年中而來。已然是個難題,從醫療系統內部開始逐步削減掉這一矛盾是根本。
瞭解醫患矛盾要從分析醫患之間的關係入手。
醫患間的關係與其他經濟社會中的合同關係美似。一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關係;二是專業上醫生對患者的單向輸出;三是經濟上患者對醫生的單向輸出。類似其他的商業活動的模式的三個方面:法律地位上的平等主體自覺自願地建立的醫患關係,一方提供專業服務,一方支付服務報酬。
與其它商業模式不同的是在醫療活動中即使完成了服務與付費的環節,並不意謂著醫療活動的結束。典型的情況是錢付了病並沒有治好,有些甚至是加重,更有甚者是由於醫療人員的原因導致發生醫療事故。醫療糾紛也就因此而產生。
古代醫生地位低下,傷醫甚至殺醫者,多位高權重,一旦對治療效果不滿意,醫生往往便成為替罪羊。現實生活中頻發的傷醫案不時刺痛社會的神經。與古代傷醫案不同的是,那些動輒對醫生施加暴力者,大多是無權無勢的普通百姓,一幕幕悲劇的背後,到底是怎樣的社會現實?醫患關係生了什麼病?
首要的病因是我們整體的醫療保障水平低下,即使是花光半生的積蓄,仍然得不到預期的服務效果,治不好病,因病致貧,任誰也免不了有怨氣。試想一下,如果我們能夠實現全民免費醫療,我們普通老百姓誰願意沒事找事呢?因此,大力發展經濟,不斷提高我們的醫療保障水平是治本之策。
第二個病因還是要從前面所提出的醫患關係的三個方面來考慮。一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關係;二是專業上的單向輸出;三是經濟上的單向輸出。
“醫鬧”一詞最能體現醫療糾紛的處置現狀,從這個詞可以看出,現存體制下沒有誰把醫患雙方當作平等的民事主體,認為患者是在無理取鬧,詐取不當利益。錯誤的前提推導不出必然正確的結論。現實中我們應建立起一套獨立於醫患雙方的第三方機構,讓醫患雙方,特別是患者之一方明白,任何醫患糾紛都會得到公平、公正的處置,樹立信法不信“鬧”的正確觀念。
專業上的單方輸出是指醫生在診治活動中的絕對權威。作什麼檢查、用什麼藥、治什麼病、花多少錢?是主治醫師的權利,權利就存在規範使用的問題,這也是醫患糾紛的根源所在,特別是以藥養醫的現實困境中,過度醫療幾乎是一種本能選擇的情形下,持續惡化著醫患關係。想要從根本上改變現有醫患關係現狀,就要下大力氣研究規範醫生的診治規範。
經濟上的單向輸出是指患者為醫生的診治服務的付費行為。從這一點來看,是進一步確認了患者的弱勢地位,在任何一起醫患糾紛中,都是因為患者認為該付出的都付出了,可自己的問題並沒有解決,在漫長、痛苦、恥辱的交涉無果的情況下,絕大部分仍採用了隱忍的辦法忍氣吞聲,只有極少數的人採用極端方式傷害醫生。
這樣從醫患關係三方面入手,成立獨立醫患雙方的糾紛解決機構,在行業自律的基礎上制訂醫生診治規範以便自律和他律,患者正確履行職責義務。只有這樣從根源上入手,才能消除傷醫案背後的深層因素,形成“地位平等、目標統一、相互制約、相互依存”的新型、和諧的醫患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