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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新的人家

    你好!我看了你所說的全部內容。

    人生就是這樣,人從生到死也就是一個人的生活過程而已。從知足中求快樂,從顧身奮進裡尋找幸福~這就是最真實的生活。生活有苦、有樂、就有甜。幸福生活就來源於現實中,婆婆雖然說改嫁了幾次,小叔子跟自己的老公也是有血緣關係的……兄弟姐妹情深似海!你有情他有意人生才會有意義。

    小叔子媳婦懷孕的禮金,我認為你是可以隨的。可根據自己家的實際經濟條件隨禮……禮不再多少,禮尚往來是基本的道理你說是不是!

  • 2 # fan家小路

    如果你以上的描述屬實的話,這說明你的婆婆存在很大的問題,先不說她一生嫁了三次,這本身沒有錯,可能是為了更好的生活。但是首先她拋棄了自己的孩子,這很多人都不能認同吧。聽你的描述,你婆婆並不是一個好媽媽,她對她的大兒子和女兒沒有盡到媽媽的責任,後來也沒有幫你們照顧孩子,從這來看,你們的關係是失敗的,她沒有好好的對待你們,卻想要從你們的過得利益,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當然我們有照顧父母的責任,這是無可厚非的,但在這個過程中需要雙方共同的努力,我覺得你是一個很溫和的人。

    其實你相對你婆婆好,儘管她不能說為老不尊吧,但也確實沒有為孩子樹立一個好的榜樣,我覺得接下來你在處理你們婆媳的關係時,還是要看你婆婆的態度,以及你老公的態度,從描述中發現你老公和你婆婆並不親近吧,總而言之,你們還是要承擔起撫養老人的責任,至於你說的不想給小叔的媳婦隨禮,由此看你們兩家的關係不好,可能你有孩子的時候他們也沒隨禮,本來這種就是有來有回,你要不想去就不去。

  • 3 # 山東農村那些事

    聽網友的敘述。在你公公去世後。你婆婆又改嫁他人。你丈夫是跟著你奶奶長大的?你婆婆在你結婚,蓋房,對你盡了大力的幫助和扶持。華人講究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你感覺者,現在你婆婆老咧。拿著你婆婆當成累贅。所以造成你婆婆給你來要錢。我奉勸你。人在做,天在看。孝順老人。你的孩子也在看著你。你都有老的那一天。具體你說,你小叔子媳婦懷孕,來要錢。你如果有錢的話,就是不該人家錢,也可以拿出錢來幫助幫助人家。多行好。多行善。老天可見。

  • 4 # 打虎拍蠅

    看完你的描述,我也真是無語了,已經結婚十三年了,難道這麼多年一點人情世故也沒有學會?

    首先,你婆婆要求十萬元買斷關係,這種事情你千萬不要答應,否則就是傻了!兒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法定義務,這種所謂的買斷,是得不到法律認可,也是無效的。你把錢拿出去了,仍然還得承擔贍養義務!而且善變如你婆婆,發現自己的“一哭二鬧”蠻有效果,下次還會故技重施的,你該怎麼辦,再掏十萬元給她?

    再說了,這個小叔子跟你們有半毛錢的關係嗎?你丈夫和他有感情嗎?他媳婦懷孕要用錢,那是他的事情,而不是你們的事情,你又不是他父母,對他沒有半點義務。從你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你也不想要這個親戚關係,那麼就順從自己的內心吧,不想隨禮就不隨吧,他又不能強逼著你?

    當然,人家要是一再來請你上門,你也不好空兩手,那也只能認了吧,誰讓他跟你丈夫是一母兄弟的呢?

    人生在世,不是生活在真空中,難免要處理各種人際關係,一旦涉及到這種親情的關係,那是最難處理的,真真是“清官也難斷家務事”啊,運用之妙,也存乎一心了!

  • 5 # 來世永不相見8

    錢在你手上,你願意給就給,這個小叔子跟你們家有來往嗎?你生孩子的時候有人來看你嗎?如果沒有,你有什麼糾結的!!如果有來往,隨便給你一兩百就好了唄,還要給多少!你的描述講的大多是你婆婆,你這個婆婆也不算什麼正經婆婆,親是親的,但是人家從小沒有撫養你老公,估計你老公也不待見她,別管,要錢沒有,要麼回來,你給她吃給她住,算是撫養老人了,她不願意回來,告到法庭你們也沒有錯

  • 6 # 三十歲還剩啥

    你就裝作不知道,要是你婆婆來你家,這和你有關係嗎?和你老公只是血緣關係而已,再說她有重組家庭,在法律上你老公也沒有贍養義務呀!

    希望你能明白!

  • 7 # 小社雜談

    婆婆在您的公公去世後,丟下了才5歲的您的先生和1歲多的小姑子,並且捲走了家裡所有值錢的東西,您的先生和小姑子是由奶奶拉扯大的,婆婆沒有回來看過他們,關心過他們的成長。這一點,讓您的先生對她也充滿了怨言。

    後來您跟您的先生結婚蓋房,婆婆給了一點錢,但不多,而且沒給您彩禮,並且您說後來的生活當中您們也還回去了。最近她來您們家吵鬧著說要您們給他們10萬塊錢然後斷絕關係,您沒有說清楚,她為什麼要您們給10萬塊?但是您肯定覺得她都沒給過您們這麼多錢,您卻要給她這麼多,很不公平。這是您的怨點二。

    怨點三,都是親生兒子,為什麼差距這麼大?婆婆不但沒給錢您們花,反而要從您們這裡拿走那麼多錢給小叔子,還幫他們帶孩子不幫您帶。

    小社想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可能有些父母就是比較偏袒小兒子的,可是手心手背都是肉,或許是您家現在過的比較好了,但是小叔子家有困難,所以她想從您們這裡得到一些幫助。當初您們蓋房子的時候,她不是也給了您們2萬塊嗎?雖說2萬放現在不值錢了,但是或許當時真的解了您們的燃眉之急呢。

    小社以為,您不想隨禮就不隨唄,她從小就丟下您先生和小姑子都不怕人說,您還怕她幹什麼!10萬塊錢的話,您們就協商,如果真的是小叔子家有困難,而且您們家有能力的,可以借給他一點,不超過5萬。如果後面他實在是還不起,您們就當發善心了唄。但是如果您們沒錢,那上哪拿錢給他們?別說10萬,2萬都拿不出來,您說是吧。

    最後小社想說,人心都是肉長的,相信您的婆婆都願意拿錢給您們蓋房,應該也不是什麼十惡不赦的人。

    願您能比較好的解決這件事,願您闔家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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