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大學城圖書館出臺一則規定:14歲以下兒童謝絕入館,此舉引來眾議。
圖書館給出的解釋是,該館主要服務於教學科研,未配置少兒讀物,且由於少兒入館跑動喧鬧,相關投訴意見急劇增加,故出臺上述規定。
實際上,公共圖書館將孩童“拒之門外”早已不是新鮮事。2013年,鄭州一家圖書館,就曾以“小孩太吵為由”,出臺了“謝絕14歲以下少年兒童入館”的規定。
2015年,位於廈門的一家圖書館也在門口豎起標識:12歲以下讀者進入本閱覽區需有家長陪同,因家長未盡到監護責任,違反閱覽區相關規定,本館有權勸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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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蜻蜓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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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洋網
圖書館該不該謝絕兒童?
近日,某地大學城圖書館出臺一則規定:14歲以下兒童謝絕入館,此舉引來眾議。圖書館、電影院,類似的公共文化場所在面對兒童的鬧嚷時,應把他們擋在門口,還他人以安寧?還是尊重兒童權利,保證人人共享公共資源?針對公共場所的“熊孩子”,是堵還是疏,最近這個話題就在網際網路上引來熱議。
杭州市圖書館允許拾荒者入館閱讀,而被譽為“史上最溫暖圖書館”。而該大學城圖書館出臺這一規定則引來了很多不同意見。從廣泛的意義來說,圖書館是培養閱讀習慣,提供知識的場所,無論老幼都有權利進入。國內外不少圖書館也設立了兒童閱覽區,並安排專人引導孩子讀書,這樣既能滿足孩子們閱讀的需求,又能保證整體安靜舒適的閱讀環境。
大學城圖書館有其特殊性,面向的主要群體是大學生以及大學教師,14歲以下的兒童並不是其主要服務人群。但是,從提供公共文化服務這個角度來說,大學城圖書館作為有特色的公共文化場所,有責任向兒童開放,而不是“一刀切”地謝絕兒童,澆滅他們的閱讀熱情。比如在時間的選擇上,可以考慮在週末、寒暑假等時間向兒童開放、做好引導。或者在空間上,選擇單獨的區域開放。
針對兒童群體,其實不止圖書館,諸如音樂廳、大劇院、美術館等文化場館也會進行限制,但音樂廳也會定期舉辦一些兒童、親子專場音樂會,專門滿足孩子們的文化需求,公共圖書館不妨借鑑學習。
更好地滿足群眾的文化需求,既需要公共文化場館等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和更先進的硬體設施,也需要用心用情面對出現的問題給予解決。當然對兒童家長來說,更要做好監督工作,教會孩子不在公共區域大聲喧譁,以身作則,為孩子樹立良好榜樣。
(廣報 劉琛)
近期,深圳大學圖書館出臺一則規定:14歲以下兒童謝絕入館,這一舉動引來眾議論。
一、要看該圖書館的服務物件是誰
圖書館給大眾的解釋是:深圳大學圖書館主要服務於教學科研,服務大學生。沒有配置少兒讀物,就真的沒有必要讓14歲以下的兒童進入了,所以拒絕是有道理的。
其實,大學圖書館,小孩子進去看啥?裡面的書籍14歲以下的孩子大部分都是看不懂的,而且兒童的自制力和自控力沒那麼高,容易發生追逐,吵鬧,聊天,影響了其他人。
二、兒童可以去政府增設的兒童圖書館區域
大部分城市都有一定標配的兒童圖書館,家長可以根據自己和孩子的時間安排去有標配兒童區域的圖書館,圖書館的書能滿足很多小朋友看書的需求,如果覺得不能滿足,可以自行去書店或網店購買。
三、孩子的閱讀興趣取決於家庭教育
有人說“這不是扼殺了孩子閱讀的興趣嗎?”
閱讀興趣不在於大學圖書館,而是取決於家庭教育的培養,不要因為一間大學的正確做法而用這個“扼殺孩子閱讀興趣”來斷定。
我贊成深圳大學的做法,而且也建議喜歡閱讀的孩子能去適合他們閱讀的圖書館和相應的區域看書,長見識。
你深圳大學做法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