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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學習問題診療—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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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父母學點心理學
親子之愛,從長遠來講,就是慢慢放開手的愛。
父母的放手、放養,
一是為了讓孩子拓展足夠大的精神空間。因為孩子成人後所能創造的現實空間的大小,取決於精神空間的大小。
二是讓孩子經歷恰當的挫折,就是把該孩子乾的活、操心的事全還給孩子,使他(她)擁有現實適應力,培養規則感。
沒有贏得父母放手的孩子,父母的過度干預或過度替代,會使得孩子一直生活在虛幻的全能感中,沒有機會在心理上與年齡同步長大。
除了以上兩塊,其他的放手都是父母偷懶。
放手還得循序漸進。每一塊的放手,都是之前透過陪伴教育,教會了孩子在這方面擁有規則感後,才可以放手。
放手,不是孩子一定已能做得很好,但他一定要知道該如何做。
這仍然沒有定論。但是需要遵循一些原則:
1、能放手就放手。
無論是教孩子走路,還是讓孩子自己收拾書包,或者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這些都應該在機體成熟的時候儘快放手。
比如,當孩子能夠站穩了,當孩子能夠走上10步了,那麼可以證明他學會了。即便他走得不穩,偶爾會摔倒,也應該放手,否則他們就會逐漸心生怯意。其實,放手讓孩子面對,不僅僅是讓他們勇敢,更重要的人他們從自己的學習中獲得成功感受,從而滋生內在自信。
又比如,小學一年級的孩子,恐怕是有點搞不清楚教材、練習本以及老師的諸多要求,這時候父母應該耐心地協助他們完成每天收拾書包、檢查書包的工作,直到他們能夠明白也能夠勝任的時候,就逐漸放手讓他們自己去面對。這裡,“勝任”指的是他們的體力、智力、做事的能力具備,而非他們已經能主動整理好書包。
2、該放手就要放手。
能放手就放手,是要根據孩子的能力發展來確定放手的時間。
那對於小學中年級以上的學生來說,基本就不再存在個體能力不足的問題了。如果這時候孩子還不能自己整理書包,還不能自己面對作業,還不能為自己的學習任務操心,那麼就不是能力問題,而是意願問題,十有八九是父母包辦所致。
這個時候,就進入“該放手就要放手”階段。
無論是生活自理,還是學習任務,但凡與孩子自身有關係的,體力和智力上都能勝任的工作,都應該放手。
當然,剛放手的時候,會存在孩子做不好,經常搞砸事情。但是你應該明白,孩子小時候搞砸事情問題不大,如果到高考時搞砸事情,到工作時搞砸事情,到結婚生子時還在搞砸事情,那代價就太大了。
所以,剛放手孩子做不好,這是必由之路。早放早經歷,晚放晚經歷,誰也繞不過去。
除了搞砸事情之外,對孩子自身的事務不放手,絕對會影響到他們完成自己工作的意願和質量。也就是說,他們不會因為別人的要求而努力,他們只會為自己的責任而打拼。這是放手的本質意義。
如果不放手,自我教育就不會發生。孩子自我效能感極低,終身都不太自信,也無法面對未知的挑戰。
這些問題,很少有家長會關心,因為看上去與學習無關,實質上與學習、工作、人生幸福的可能關係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