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如果今天的你三十歲未婚,父母已經離婚十年,現在想再婚(不是復婚),你能接受嘛?為什麼?
4
回覆列表
  • 1 # 杜銖寶

    謝謝誠邀!對這個問題我是這麼看的,如果父母離婚十年,現在想再婚,做兒女的應該接受。理由是:第一,雖然他們離婚時,你只有二十歲,是你的人生成長階段,最需要父母的疼愛,呵護和支援,你缺了那份完整的愛,在心靈裡留下了不能彌補的傷痛。但是,他們畢竟是你的親生父母,這種血親關係不會因為他們的離婚而消除。你要理解他們當時離婚的行為,他們離婚對你所造成的傷害由他們自己去自責,你作為他們的兒女,不能忘記他們的養育之恩,他們現在要再婚,你應擔當起做兒女的責任,支援他們想獲得餘生的意願,不應計較他們曾經對你的傷害,放下過去,放眼未來。第二,對你父母的再婚,這是他們的婚姻自由,也是他們想擺脫這十年來獨身生活的煎熬,特別是扶養你的母親或父親,你也要理解他們獨身生活後想得到新的幸福的心願。支援他們的再婚,對他們來說這是最大的欣慰。第三,目前,你三十歲尚未婚,他們也想再婚,你與他們應促膝談心,互吐未婚與再婚的真實想法及所遇到的一些談婚論嫁的障礙,應吸取其中的教訓,共同獲得對幸福婚姻的共識及相互的支援關照,使你和你父母都儘早找到心儀的物件,獲得成功的婚姻,共同營造家庭溫馨的港灣。以上是我的一些拙見,不知對你有否幫助,不對此處敬請指教。

  • 2 # 卿言細育

    有什麼不能接受的呢!三十歲的自己該去尋找自己的幸福,父母離異十年,各自的十年想必也各有心酸,真是再次遇到幸福,為什麼不能向前一步呢?難道為了顧及三十歲未婚的自己,三個人都停留在原地不動嗎?人生有幾個十年、三十年,所以各自向前尋找幸福,不管是兒女,還是父母,只要重新過好日子,就是彼此的福氣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當你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她不喜歡你了,你會怎麼做?會不會還去找她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