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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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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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梁動漫
我們都知道現在國家重點保護智慧財產權,各個部門機構公司都在加大力度保護自己的東西,這個事件我覺得有一定的因素在裡面,也有很多偶然性,很多時候大家都認為我唱你的歌曲即時沒有經過你同意也一樣可以唱,但是你們有沒有想過別人在創作這首歌曲付出的代價嗎?可能是三天沒有睡覺,也可能是創作了一兩年,你拿去不告訴我,也不給我版權費,你覺得這樣做可以嗎?我們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農民種了幾個月的西瓜,西瓜是農民自己的東西,自己辛辛苦苦早出晚歸眼看還有幾天就要收成了,但是某一天幾個趕路的人,實在口渴了,見農民不在,自己拿了幾個西瓜就走了,你們覺得這樣做對嗎?這算不算偷竊?智慧財產權就和這西瓜一樣,你即時再口渴,沒有經過同意,你就不能拿,拿了就是偷,別人的東西你用可以,大家協商,不能不打招呼,所以本次事件我覺得papi醬有錯在先。注:此觀點僅用於討論,如有不同意見,請在下方評論,我們相互學習,增加知識。
很明顯養肥了再收費系列。
但是出名了就不一樣了,一是可以借維權蹭熱度,漲名氣。而是你是可以宰的羔羊,幹嘛不狠宰一波。
當然不是說維權有錯,但是就是給人感覺很像那些買了大量商標名但是不用的人一樣,有點小人的嘴臉。既然要維權,早幹嘛去了,本來是雙方互惠互利的事,不能私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