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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憨老頭憨憨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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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慧眼識人心
這個案例很有教育意義。
“亂扔菸頭”本來只是一種違反公民社會道德的行為,但是引發了火災且造成了一定損失,就違反了《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構成失火罪。國家林業局和公安部對於失火罪的立案准的規定是:失火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2公頃以上,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立案,各省級法院依照本省實際情況制定對失火罪的具體量刑標準。這名男子被判緩刑,說明火災損失符合此立案標準,但情節較輕,應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才能適用緩刑。也有因菸頭引發森林火災造成重大損失的,那就要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要在監獄服刑,就沒有緩刑那麼輕鬆了。
當“生態義工”應該是當地法院根據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認定該男子確有悔罪表現、認罪認罰從寬處罰作出的決定,這是目前各地辦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普遍做法,目的是進一步提高社會保護森林資源意識,護佑綠水青山。
因此,廣大煙民一定要引以為戒,不要在明令禁止吸菸的地方吸菸,菸頭不能亂扔,且菸頭必須掐滅,一旦引發了火災,觸犯了法律,過失犯罪也是要受到懲罰的。
無不當之處,還是活生生的教材。亂扔菸頭的現象較廣,亂扔垃圾扔菸頭是不規範的一種生活習慣。正是這種習慣才釀成大禍而獲刑,又獲得緩刑,還當了義工,這說明此人認罪態度好,悔改深刻等等才得到緩刑的。又被安排為義工,還是在法律的監管之下進行勞動改造,仍屬法律制裁期,並無不當之處。這樣做反倒是活教材既給他了重新做人的機會,依他的親身經歷現身說法以示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