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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莫淡國事笑對人生

    支援安樂死,生命走到了盡頭,病魔纏身痛苦的活著只有受罪,痛快的來個安樂死解脫了自己更解放了家人。堅決支援安樂死!

  • 2 # 隨遇而安60662251

    病人要求“安樂死”在中國基本上不大可能實現,其原因有兩個方面。

    一.目前“安樂死”在中國沒有立法。

    所以無論家屬還是醫生如果協助病人實行安樂死將觸犯刑法。

    二.從親屬和家人層次上考慮不可行。

    1 .家人在感情上和社會輿論上無法承受放任病人死亡的巨大的壓力;

    所以在中國法律體系和國民整體的道德水平下,在國內實行“安樂死”還有相當長的道路要走。

  • 3 # 獨賞寒霜雪

    也許是我曾經目睹過臨終患者的那種生不如死的慘不忍睹的狀況,所以我認為可以同意選擇臨終前患者要求安樂死的請求。

  • 4 # 手機使用者51521828819

    支援安樂死,活活痛死,太不人性了。安樂死對病人來說絕對是個福音。死的時候沒有痛苦,絕對是99%人類的首選。

  • 5 # 南山歸客123456

    現在國內還沒有安樂死的法例。所以,如果醫生或家人對要求安樂死的病人實施安樂死,等於謀殺。衷心希望國家儘快出臺允許安樂死的法例,讓那些飽受絕症病痛折磨,生不如死的可憐患者得到解脫。

  • 6 # 繪松者說

    如果國家出臺安樂死的政策,病人就有權利選擇安樂死。家屬有沒有決定權要看病人的情況,如果病人被醫生證實無法治癒,生命拖延不久且痛苦難受,必須在病人意識清醒的情況下親自簽字才能行安樂死,家屬同意與否首先要尊重病人的意願,對極端痛苦性命的挽留並不是關愛病人,而是對性命的不敬。只有病人處於不能言語的昏迷狀態,醫生證明目前醫學無法救治,家屬才有權決是否定安樂死。

    去年臺灣人傅達仁到瑞士行安樂死就是一例。八十五歲的傅達仁實在忍受不了晚期癌症痛苦的折磨,終於說服家人到瑞士親自簽字。在一間‘’尊嚴屋‘’裡,工作人員先端來一杯無毒無味的藥水讓他喝下。告訴他,喝下後二十五分鐘可以後悔。這杯水也叫‘’後悔藥‘’。博達仁當然不會後悔。二十五分鐘後,再端來一杯安樂死的藥水,傅達仁喝下後倚在兒子的肩膀只過三分鐘便駕鶴西去了。安樂死就是尊嚴死,到了該捍衛尊嚴的時刻,家人是不應該反對的。

  • 7 # 老於老師

    病人或者病人家屬,無論是誰提出安樂死,在我們國家都不會有法律答案。因為,在我們國家安樂死是違法的。病人自己實施安樂死叫做自殺,其他人為病人實施安樂死那就叫謀殺。

    如果說比較理性的做法就是放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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