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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相忘於江湖?還是做回朋友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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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大沖隨筆

    陌生人:

    無論分開的原因是什麼,多年以後甚至不久以後都不會聯絡。

    第一:想想高中大學很要好的兄弟們,現在是不是沒事也不經常聯絡;

    第二:應該會有意的不去打擾別人,無論對自己還是對別人,可能都會帶來誤解;

    第三:這段感情放下了就真沒啥意思了,很小的一件事,不會像戀愛時掛戀。

  • 2 # 伊語觸心

    有的還保持聯絡,就是那些曖昧不已還溫存著,還有一些是已經放下了,各自走好各自的人生,偶爾會保持聯絡,彼此只有淡淡的友情,當年的愛情也隨著歲月的流逝逐漸的消磨掉,沉澱的回憶積壓在心裡就好,永遠埋葬。

  • 3 # 莫名漫遊屋

    我的初戀結束原因之一就是因為所謂的父母不想她遠嫁而分開的。

    現在我們的關係當然已經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最熟悉是因為我們都是彼此的初戀,大學兩年,我們是真心喜歡對方的吧。反正我是真心的很用心的去愛,而且是以結婚的目的的。

    初戀,這一輩子也不會忘,甚至現在都時常無意間出現在我的腦海裡,分開三年多了,我還能記得很清楚的記得以前我們一起的細節,記得很多她的事情,甚至電話號碼都還記得。所以是最熟悉不過了。

    為什麼是陌生人。因為從我三番五次的去挽留後,依然決絕的離開了後,煎熬痛苦了半年多,我就決心把和她有關的一切事物都清除了。甚至都在努力把腦海裡的東西都清除掉,只是做不到而已。斷掉了一切。她也沒有找過我,估計都嫁人了。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了。既然分開了就不會去打擾了!

    這就是生活中現實而骨感的真實分手後的愛情狀況。

    個人覺得分開了就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好了。當然都是個人意願決定的。有的人可以忘掉一切有的人卻一輩子也忘不了的。感情這種東西解釋不清楚的。以我個人經歷,希望可以給你一個啟發吧。

  • 4 # 丟心人

    本來這是我心底的永久的傷痛,不想提起的!那是我的初戀,我們倆人很愛,很愛的。我們談了八年,因為一些原因,父母不願意我們走在一起,最後我們分開了。又過去了八年,我們又見面了,她還在等我,一直沒有結婚。等我們準備結婚的時候,她卻離開了,天人相隔,再也不能在一起,命運很會作弄人啊,不讓我們在一起。現在的我,只有對她的回憶,只有回憶我們的過去,我把她放在了我的心底,留了下來!我希望她在另外一個世界,過的開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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