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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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劉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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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3379497973
電動車是否超標跟事故責任認定沒有一毛錢關係,該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事故責任認定之後交警會對電動車是否超標做出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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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52768957938
不存在超標一說。任何對生活約限制都不科學。所謂新標車才極不科學,不知怎麼制定的這個標準,毫無民意基礎,大多數人都反對它,因而這新標應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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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1號特約評論員
不知道你是否聽說過電動車與機動車或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後,事故的當事人會提出對車輛進行車輛屬性鑑定,鑑定的目的就是要確認車輛屬於非機動車還是機動車。
電動車的國家標準中,已經將車輛的最高行駛速度、車輛的整體質量做了規範,超出了就屬於機動車了。所以如果車輛因為違法而與機動車或行人發生了交通事故,就要按機動車承擔響應責任了。
所以要遵守交通法規上路行駛,不超速、不逆行、不闖紅燈,一定要注意安全。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原則是以則論處、處罰相當,與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程度有關。與超標電動車的非法與否無關。
發生事故的責任大小與發生事故的因素具有因果關係。即是誰導致了事故的發生。如超速、違法變道等。
超標電動車雖然具備超速的能力,但它不超速,電動車超標與否與事故沒有關係。
事實上,電動車只要超標,超速行駛不可能不發生。這就為發生事故具備了事實上的邏輯關係。這也是為何要治理超標電動車的動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