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膳食食品是指為滿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求,或某些疾病患者的營養需求,食品生產企業按特殊配方而專門加工的食品。
介紹
特殊膳食食品是指為滿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求,或某些疾病患者的營養需求,食品生產企業按特殊配方而專門加工的食品,包括嬰幼兒輔助食品、糖尿病人食品等。這類食品的成分或成分含量,與類似的普通食品有顯著不同。特殊膳食食品是透過改變食品的天然營養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而生產的,其生產工藝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對食品中原來沒有的某種天然營養成分,依據國家標準《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要求,人為的新增;或透過某種工藝方式(如分離、精餾、離子交換、吸附、浸取)將食品中固有的某種或多種成分提煉出來。
另一種是對某種食品中原有的幾種營養成分,因不能滿足特殊人群的營養需要而人為地新增,從而改變了營養成分的含量;或透過某種方式將一種或幾種營養成分去除一部分。如鐵強化糖果,雖然所用原料砂糖中含有一定的天然鐵鹽,但含量甚微,只有0.6mg/100g,在其中加入一定量鐵鹽,就能適應因缺鐵導致的貧血病人群。這屬於改變食品天然營養素的含量比例。
特殊膳食食品是不需要透過動物或人群試驗,不需要證實有明顯的功效作用的。GB13432—2004《預包裝特殊膳食食品標籤通則》標準規定在標籤中不能作功能宣傳,而應標示出有關的營養成分及適用人群。
區別
特殊膳食食品是指透過改變食品的天然營養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適應某些特殊人群營養需要的產品。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個種類,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保健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生理活性物質),能調節人體的機能,具有特定的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適用於特定人群,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
特殊膳食食品與保健食品的共性是都新增或含有一定量的生理活性物質,適用於特殊(特定)人群食用,但又有顯著的區別,即特殊膳食食品不需要透過動物或人群實驗,不需要證實有明顯的功效作用;而保健食品必須透過動物或人群實驗,以證實有明顯、穩定的功效,生產企業還必須獲得衛生部審查批准的確有該功效的批文,才能正式投入生產和銷售。因此,特殊膳食食品標籤與保健食品標籤的明顯區別是:保健食品在標籤上可以宣傳產品的功效,在標籤左上角必須印上保健食品的專用標誌和衛生部的批准文號;特殊膳食食品是不能在標籤上宣傳產品的功效的。
特殊膳食食品是指為滿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求,或某些疾病患者的營養需求,食品生產企業按特殊配方而專門加工的食品。
介紹
特殊膳食食品是指為滿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求,或某些疾病患者的營養需求,食品生產企業按特殊配方而專門加工的食品,包括嬰幼兒輔助食品、糖尿病人食品等。這類食品的成分或成分含量,與類似的普通食品有顯著不同。特殊膳食食品是透過改變食品的天然營養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而生產的,其生產工藝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對食品中原來沒有的某種天然營養成分,依據國家標準《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要求,人為的新增;或透過某種工藝方式(如分離、精餾、離子交換、吸附、浸取)將食品中固有的某種或多種成分提煉出來。
另一種是對某種食品中原有的幾種營養成分,因不能滿足特殊人群的營養需要而人為地新增,從而改變了營養成分的含量;或透過某種方式將一種或幾種營養成分去除一部分。如鐵強化糖果,雖然所用原料砂糖中含有一定的天然鐵鹽,但含量甚微,只有0.6mg/100g,在其中加入一定量鐵鹽,就能適應因缺鐵導致的貧血病人群。這屬於改變食品天然營養素的含量比例。
特殊膳食食品是不需要透過動物或人群試驗,不需要證實有明顯的功效作用的。GB13432—2004《預包裝特殊膳食食品標籤通則》標準規定在標籤中不能作功能宣傳,而應標示出有關的營養成分及適用人群。
區別
特殊膳食食品是指透過改變食品的天然營養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適應某些特殊人群營養需要的產品。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個種類,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保健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生理活性物質),能調節人體的機能,具有特定的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適用於特定人群,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
特殊膳食食品與保健食品的共性是都新增或含有一定量的生理活性物質,適用於特殊(特定)人群食用,但又有顯著的區別,即特殊膳食食品不需要透過動物或人群實驗,不需要證實有明顯的功效作用;而保健食品必須透過動物或人群實驗,以證實有明顯、穩定的功效,生產企業還必須獲得衛生部審查批准的確有該功效的批文,才能正式投入生產和銷售。因此,特殊膳食食品標籤與保健食品標籤的明顯區別是:保健食品在標籤上可以宣傳產品的功效,在標籤左上角必須印上保健食品的專用標誌和衛生部的批准文號;特殊膳食食品是不能在標籤上宣傳產品的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