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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載,明惠宗建文元年(1399年),肅王朱楧率甘州中護衛移藩蘭縣(蘭州),以三分軍士守城,七分軍士屯田,加之東南諸省移民不斷移蘭屯墾,興修水利,促進經濟發展,人口增殖,至成化時蘭州“城郭內外,軍民廬舍不下萬餘區”。那麼,在明代,藩王與地方官員職權是如何劃分的?相互關係又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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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專題知識

    只要不謀反,藩王所及,地方政府不敢造次。朱家子弟,從朱元璋生到明末,已經五六萬人,每年俸祿就吃掉過半財政收入,自己又兼併土地,經營商業,天下之大,朱家已經蛀空大半。

  • 2 # 熊貓說史

    在朱元璋到朱棣靖難之前,藩王是地方最高行政和軍事長官。等到朱老四奪了侄兒的江山以後。加緊對藩王的控制,沒收了兵權與行政權。但藩王的衣食住行要靠地方支撐。一直到明亡,藩王都是地方寄生蟲般的存在。

  • 3 # 聶作平

    在朱元璋建構的嫡長子繼承皇位,餘子分封王爵的體制下,明代藩王的權力相當大。

    以明初為例,朱元璋三次分封諸子為王,除早死的兩王外,還有二十三個王。對這些星羅棋佈的諸王,朱元璋的要求是“上衛國家,下安生民”。他們既有行政權力,也有軍事權力。

    那麼,藩王與地方官員的關係是怎樣的呢?

    明初,王府的屬官如左、右相和左、右傅,他們往往同時兼任地方行省的左、右丞或參政之類的行政官員,或是都司、衛所的軍事官員。這樣,諸王透過王府的屬官對地方行省施加影響,對政治、軍事的得失功過,軍事佈署、軍隊訓練及地方官的監督,都有極大的發言權和決策權。

    同時,朱元璋還規定,地方官員每個月的初一和十五,必須到王府拜見藩王。如果有事,則藩王可隨時召見。也就是說,藩王差不多就是朝廷派往該地區的政治軍事特派員,地方官對他們沒有約束能力,而是要聽其指派。

    永樂以後,鑑於朱棣本人是以藩王身份搶佔皇位的,怕後人效尤,因而對藩王的權力進行了很大約束,但既便如此,以後還是兩次發生藩王叛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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