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軍隊可分為禁軍、廂軍和鄉兵三部分。
禁軍編制為廂、軍、營(指揮)、都4級。廂轄10軍,軍轄 5營,營轄5都。每都100人。各級統兵官分別為:廂都指揮使;軍都指揮使、軍都虞候,指揮使、副指揮使;都頭(馬 軍稱軍使)、副部頭(馬軍稱副 兵馬使)。指揮(營)是禁軍基本的建制單位,調動、屯戍和作 戰,常以此計算兵力。
為防止武 將叛亂,禁軍在兵力部署上,大致一半守京畿,一半戊諸郡,京城與畿輔兵力亦大致平衡,以便內外相制。同時實行“更戊法”,畿輔與諸州禁軍定期更換駐地, 以使兵不識將,將無專兵。
廂軍屬地方軍。名為常備軍,實是各州府和某些中央機構的雜 役兵。受州府和某些中央機關統管,總隸於侍衛馬罕司、侍衛步車司。主要任務是築城、製作兵器、修路建橋、運糧墾荒以及官員的侍 衛、迎送等.一般無訓練、作戰任務。
有步軍和馬軍兩個兵種,編制分軍、指揮、都3級,統兵官與禁軍同。
鄉兵也稱民兵。是按戶籍丁壯比例抽選或募集土人組成的地方民眾武裝。平時不脫離生產,農閒集結訓練。擔負修城、運糧、捕 盜或協同禁軍守邊等任務。
各地鄉兵名目很多,編制亦不統一,或按指揮、都,或按甲、隊,或按都保、大保、保的序列編成,最多之時, 陝西、河北、河東諳路總數達42萬餘人。
蕃兵是北宋西北部邊防軍。由陝西、河東與西夏接壤地區的羌 人熟戶部族軍組成。諸部族首領被封軍職.率部族軍戍守邊境。 其編制因族而異,或按部族、性、族,或按族、標、隊,至神宗時才統 一採用指揮、都的編制。
土軍和弓手屬地方治安部隊。由巡檢相縣尉統轄。土軍為神宗時所設,隸屬各地巡檢司;原為吏役,輪差民丁充當,後改為僱募 民丁,隸屬於各地縣尉司。土軍和弓手人數不多,通常採用都一級編制。
北宋的軍隊可分為禁軍、廂軍和鄉兵三部分。
禁軍編制為廂、軍、營(指揮)、都4級。廂轄10軍,軍轄 5營,營轄5都。每都100人。各級統兵官分別為:廂都指揮使;軍都指揮使、軍都虞候,指揮使、副指揮使;都頭(馬 軍稱軍使)、副部頭(馬軍稱副 兵馬使)。指揮(營)是禁軍基本的建制單位,調動、屯戍和作 戰,常以此計算兵力。
為防止武 將叛亂,禁軍在兵力部署上,大致一半守京畿,一半戊諸郡,京城與畿輔兵力亦大致平衡,以便內外相制。同時實行“更戊法”,畿輔與諸州禁軍定期更換駐地, 以使兵不識將,將無專兵。
廂軍屬地方軍。名為常備軍,實是各州府和某些中央機構的雜 役兵。受州府和某些中央機關統管,總隸於侍衛馬罕司、侍衛步車司。主要任務是築城、製作兵器、修路建橋、運糧墾荒以及官員的侍 衛、迎送等.一般無訓練、作戰任務。
有步軍和馬軍兩個兵種,編制分軍、指揮、都3級,統兵官與禁軍同。
鄉兵也稱民兵。是按戶籍丁壯比例抽選或募集土人組成的地方民眾武裝。平時不脫離生產,農閒集結訓練。擔負修城、運糧、捕 盜或協同禁軍守邊等任務。
各地鄉兵名目很多,編制亦不統一,或按指揮、都,或按甲、隊,或按都保、大保、保的序列編成,最多之時, 陝西、河北、河東諳路總數達42萬餘人。
蕃兵是北宋西北部邊防軍。由陝西、河東與西夏接壤地區的羌 人熟戶部族軍組成。諸部族首領被封軍職.率部族軍戍守邊境。 其編制因族而異,或按部族、性、族,或按族、標、隊,至神宗時才統 一採用指揮、都的編制。
土軍和弓手屬地方治安部隊。由巡檢相縣尉統轄。土軍為神宗時所設,隸屬各地巡檢司;原為吏役,輪差民丁充當,後改為僱募 民丁,隸屬於各地縣尉司。土軍和弓手人數不多,通常採用都一級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