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復員費 軍 齡 自願復員的 判過刑批准復員的 軍齡不滿1週年的部分,按年標準的1/2計發。
不滿10週年的,每滿1年發給 1.5個月 1個月
不滿15週年的,每滿1年發給 2.5個月 2個月
不滿20週年的,每滿1年發給 3個月 2.5個月
滿20週年以上的,每滿1年發給 4個月 3個月
安家補助費 軍 齡 復員到大中城市的 復員到縣市以下地區的 軍齡不滿1週年的部分,按年標準計發。
10週年以內的,每年發給 0.5個月 1個月
10週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年發給 1.5個月 2個月
醫藥、生活
補助費 等 級 醫藥補助費 生活補助費
一 等 3500元 1500元
二 等 2800元 1250元
三 等 2100元 1000元
四 等 1400元 750元
五 等 700元 500元
回鄉生產
補助費 復員回農村的 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的本人工資(其中軍齡為1~6月的零月,減半計算)
說 明 1、計算復員費的月工資基數與計算轉業費的月工資基數相同。
2、未參加1999年12月套改的原志願兵復員時,其復員費按“原志願兵復員費標準規定簡明表”執行。
3、士官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未服滿本期規定年限,經批准退出現役的,按以下比例計發覆員費:未服滿本期第一年的發50%;未服滿本期第二年的發60%;未服滿本期第三年的發70%;第三、四級士官未服滿本期第四年的發80%.
4、士官改義務兵退伍的,依據其處分通令,按照義務兵的退伍費標準執行。轉業費軍齡計算與發放規定簡明表
基本復員費 軍 齡 自願復員的 判過刑批准復員的 軍齡不滿1週年的部分,按年標準的1/2計發。
不滿10週年的,每滿1年發給 1.5個月 1個月
不滿15週年的,每滿1年發給 2.5個月 2個月
不滿20週年的,每滿1年發給 3個月 2.5個月
滿20週年以上的,每滿1年發給 4個月 3個月
安家補助費 軍 齡 復員到大中城市的 復員到縣市以下地區的 軍齡不滿1週年的部分,按年標準計發。
10週年以內的,每年發給 0.5個月 1個月
10週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年發給 1.5個月 2個月
醫藥、生活
補助費 等 級 醫藥補助費 生活補助費
一 等 3500元 1500元
二 等 2800元 1250元
三 等 2100元 1000元
四 等 1400元 750元
五 等 700元 500元
回鄉生產
補助費 復員回農村的 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的本人工資(其中軍齡為1~6月的零月,減半計算)
說 明 1、計算復員費的月工資基數與計算轉業費的月工資基數相同。
2、未參加1999年12月套改的原志願兵復員時,其復員費按“原志願兵復員費標準規定簡明表”執行。
3、士官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未服滿本期規定年限,經批准退出現役的,按以下比例計發覆員費:未服滿本期第一年的發50%;未服滿本期第二年的發60%;未服滿本期第三年的發70%;第三、四級士官未服滿本期第四年的發80%.
4、士官改義務兵退伍的,依據其處分通令,按照義務兵的退伍費標準執行。轉業費軍齡計算與發放規定簡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