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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滴落的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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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紫色鳶尾111
我個人覺得就事論事吧。
一、兩個人如果有感情。一時的迷失也是有緩和的餘地的,畢竟歲月很長,找到真愛牽手一輩子也不容易。人生旅途中難免有行為偏差的地方,但是男方出軌了就是犯錯誤,犯錯誤就得承擔相應的責罰,讓他下次想起來都心有餘悸。不要動不動就說離婚那樣光打雷不下雨次數多了會沒威懾力的。另一方面,女同胞也要思索一下自己有沒有責任,有沒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則改之,做一個最完美的自己,而不是天天去防小三,要讓男人主動跟著自己走,畢竟,有家庭有孩子有父母還有財產,一旦離婚這些都是要思索的問題,還有你離婚後還再不再婚?再婚遇到相同的問題又怎麼辦??所以千年修來的共枕眠還是多點呵護!
二、兩人早已沒有感情基礎。這種情況最好處理,就一個字,離,不離拿著幹什麼?過年麼??就是離也要讓男人為自己犯的錯誤狠狠買單,盡最大努力爭取最多財產,取證,證明他出軌找小三,到時候法律都會懲罰過錯方的。離了就是兩個不相干的陌生人,也正好給自己擺脫這段婚姻找個臺階,這樣的婚姻離開未嘗不是一種解脫。
第三者這種東西,如果自己不強氣,緊靠防禦是被動的,永遠是防不勝防。還是選擇有尊嚴地離開吧。如果暫時離不開,或者不想離開,也一定是給自己爭取一段時間去成長和獨立,直到有一天能站起來。經濟獨立,精神獨立才會有離婚的底氣。努力吧,不為別的,就為離開婚姻,離開男人之後,也能瀟灑地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