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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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田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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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紅紅火火158085815
無論女方或男方有精神病都不能結婚的,你花了多少錢想要回來那是不可能的,因為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法律上都不負責任,更況你們還沒有法律上真實的的婚姻更不受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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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5傳媒
1.沒辦結婚證就是沒有結婚。
2.婚前不知道對方病史,而辦理了結婚證的屬於無效婚姻。
3.精神性疾病是婚姻法禁止結婚的病列,辦理了結婚證也是無效婚姻。
4.新修訂的婚姻法解釋中明確規定,禁止以婚姻為藉口索要彩禮。女方索要了彩禮但婚後有人悔婚的,送出彩禮的一方有權收回所有送出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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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胡勝全6
女方故意隱瞞病史,往重了裡說屬於騙婚!
不過你們沒打結婚證,可以坐下來好好談!如若女方態度強硬,那你只能透過法律手段來維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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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歲月如歌146804124
當初為什麼不瞭解清楚再結婚呢?結了婚才發確她有病現在你要離開她還要還錢你看你做對嗎?她必定是病人,錢最好不要了你看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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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春風拂面春意濃
精神病應該是不能結婚,更何況你們沒有領證,本就不是夫妻,你們的關係不受婚姻法保護,也就是同居關係,她們家以欺騙的方式嫁女,這本身就是不道德的,也是坑人不淺的舉動,在我看來,你有出面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權利,可是這錢應該並不好要,之前這麼大事都隱瞞了,就說明人品有問題,還是你看著辦吧,錢想回來不那麼容易,更何況你們生活在一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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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陸苗苗964
你先去全要,如果對方說不給,你再降低一點要求,打個折扣,對方如果還不給,你就威脅要找律師起訴他們,還要把事情鬧大(這只是口頭威脅,千萬不要把對方女生精神分裂的情況宣揚出去,不然不仁不義,而且會逼急了對方向你報復)。這樣一來,對方就會答應把一部分彩禮還給你了。
每個人都有精神病,將就過吧。不要說不知道這些話。買東西難道你不是右看左看合心才給錢嗎?我感覺這女孩得病跟你有關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