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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為人1481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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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等打工仔
兄弟,辭工期間只要還沒有到期出來,所受工傷都是公司負責。
跟你說一件事情你就明白了,我那時候在深圳上班,模具廠的。一同事辭工到期最後一天,還沒下班的時候出去買水給同事喝,算是告別的禮儀吧!
買完水回來所有的同事都喝水休息去了,有能數控銑床要換料,吊機用來不了,開機師傅就叫那同事幫忙抬一下。
不知什麼原因,那同事在抬模板的時候壓到一根腳趾頭了。
然後上醫院,粉碎性骨折,傷殘鑑定十級。
那名同事在一個月後回到公司,跟老闆說要賠償,一開始老闆沒有答應,還笑他多事,走就走了幫人抬什麼東西。
那同事自然不服,他就去了勞動局,去之前先跑來找我們問我們願不願意為他做證,我們肯定願意。
因為老闆說的話讓我們寒心,我們自然不能站老闆一邊。
最後都不用我們出面證明,勞動局問清楚後就給老闆電話,老闆很聽話,該給的一分不少,算上醫藥費還有誤工費給了兩萬多。而那名員工也可以選擇繼續幹下去。但他拒絕了。
因為還沒辭工到期,公司的工傷保險也有用,保險也給了他賠償2.1萬。
這個事情發生在九年前,不過你應該知道了吧,只要沒拿錢出公司,就可以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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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觀天下
辭工期間受工傷可以享受正常的工傷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如下情況可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只要你是根據單位的安排工作,且在工作時間受傷就可享受工傷待遇
單位不認可可申請仲裁如果單位不認可你與單位有勞動關係,可到單位所在地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確認與單位的勞動關係,確認勞動關係後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確認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然後再申請仲裁進行賠償。
按你情況的應該是已提出辭工,但還在原單位工作,在此期間造成工傷,用工單位理應負責,如有爭議可讓勞動部門介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