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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石20350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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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狗叔和鞋子
首先看女朋友態度,她要是想繼續結婚,但是女朋友家態度非常強硬,她也很為難的情況下,繼續結婚,但是會提一定要求。女朋友要是已經被洗腦,並且態度強硬,認為我應該幫她弟弟結婚,那就轉身走人不結了。
會提的要求如下:
1婚後丈夫掌管財政大權,妻子上交工資卡。
2妻子與孃家不再來往,買斷女兒。
3以後不會幫襯女方家任何困難。
4妻子必須繼承女方家百分之五十遺產。
5再加n萬元養老費,以後女方家父母生老病死與妻子家無關。
6二十年內妻子不準提離婚,離婚後不準再婚。即使離婚也要盡照顧家庭義務(不離婚你是我妻子,離婚你就是我僕人,這條是說給女方聽的,她願意就結,不願意拉到,花那麼多錢把你買過來還想跑?)
7可能還有其他
如果能同意以上要求立馬找人籤合同拿錢走人,如果不同意看女朋友態度,她想跟我結果,我們立馬去婚禮現場。
真把結婚當賣女兒的父母,斷了聯絡也好。可能會被父母賣的女兒也想明白點,是想讓弟弟結婚還是想自己結婚,是想找一個喜歡弟弟的人,還是想找一個愛自己的人,不要被人賣了還幫著數錢。
有時候結婚幸不幸福真是自己的事,父母是想讓你幸福還是把你當賺錢的工具,賣女兒幫兒子結婚,自己心裡要有點數。
已經是成年人了。該能夠決定自己的人生了,父母不仁,自己也不義唄,你憑什麼犧牲自己的幸福,換取弟弟和父母的幸福?
另外,原本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了,能幫襯的雙方肯定會幫襯,前提是大家真心相待。
把原先付的彩禮退回來、不要結婚了、免的以後日子更難過、臨時變掛、太度堅決這種女人、我是不敢娶的、將來還不知道會怎樣、男人總還有點智遵吧、什麼都是女人說了算、你還長個鳥幹什麼?殺的吃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