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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母親臥病在床,十分痛苦,生命只剩下了幾周時間,她央求你給她毒藥自殺,你會滿足她的心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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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茶玄

    為了防止被別有用心的人鑽空子,中國不允許對病人施行安樂死。現實生活中病入膏肓的人,常年臥床不能自理的人確實生不如死。我的想法,申請安樂死的人必須家屬簽字公證,安樂死的執行,必須在指定的醫院,由專門負責的大夫,在被執行安樂死的親屬在場的情況下完成。

  • 2 # 成樹明

    如果患上了絕症,不可救治了,醫生都表態沒多久了,治療只能是浪費金錢,這種情況下選擇安樂死應該是不錯的選擇。我的同學上週剛去世,半年前鬧胃不舒服,就按胃病檢查,結果治療一段時間不見好,繼續查最後查出胰腺癌晚期。

    家裡人就慌了手腳,醫生說只能手術有可能延長生命,家裡人商量決定做這個手術。但手術費很高,家裡人救人心切就決定做手術,醫生告知就是做了手術,也不保證能活多長時間,因為這種病可變性不可預測。沒辦法救人要緊做吧,緊張手術後,總算做了手術。可手術後的效果讓人遺憾,病情繼續惡化,接近死亡的前幾天,她要求安樂死,家裡人最終還是沒有同意。

    如果早些選擇安樂死,一個減少了病人多少痛苦與磨難,這個胰腺癌就是活活疼死,二個也避免幾十萬元的治療費用,也給家庭減輕了經濟負擔。真希望正在遭受此痛苦的家庭,能不能選擇安樂死,這樣即減少病人的痛苦,更減輕家庭負擔。

  • 3 # LiaoGY

    凡臥床三個月不能起床者,應徵求患病人或老人是否同意安樂死,簽字同意就應打針使其安樂死。這才是維護人權與尊嚴。國家是怕以此藉口亂殺人,故安樂死要有一套科學程式才能執行。

  • 4 # 星空21839

    對於安樂死的手鍛,不是對所有的重症病人所言,有少數的重症病人,確有所見,生不如死,此樣的病人世人見了都要流淚,的確使人傷感到如此地步,如是這樣的病人,經過家人同意申請醫院,在無可救藥的情況下實施的,使病人少病或短痛而去的一種手段…。

  • 5 # 溪水山人

    安樂人生!快樂人生!能吃你就多吃點,能穿你就穿好點,能跑你就跑遠點,能愛你就愛很點,人生90不算多,自理能力為第一!那怕只有18歲,不能自理活無益!安樂生!安樂死!我雙手支援加贊成!

  • 6 # 萊園子1651

    現在好象安樂死的藥物還沒有研製出來,若莫能研製出來這種藥物,我認為還是有用處的,不過不能讓不法分子所利用。重點用於生活不能自理的臥床不起的老人、得了絕症的病人、85歲以上兒女又不考順的老人……等均可使用,而且必須是自願由請使用,嚴禁爛用。這樣既減輕了老人的痛苦,又符合人性化和倫理道德。

  • 7 # xiaohe630123志強

    安樂死,要看病人的意願,如病人痛苦不堪,隨病人意願是否安樂死,由病人自己作決定,家屬與醫生是不好作決定,但現在國家法律是不允許的,盼國家制定安樂死早點出臺。

  • 8 # 隴上人35

    "安樂死",其實是對病人的一種解脫,不死也是一種受罪,不要把罪孽都讓活者的人背上,有時在醫院見到有些病人,在疼痛中難受,掙扎,還不如到陰間去,再也不受疼,人遲早的事,希望國家應該提倡這種"安樂死"的辦法。

  • 9 # 正說醫道

    作為一個腫瘤專業的醫生,我不贊成安樂死。

    醫生就不該有意殺人,什麼理由都不行。

    真是不想活了,停止治療就行了,何必再讓醫生起殺念呢?

    如果有難以控制的痛苦症狀,冬眠治療就行了。冬眠加停止營養支援,很快就死,何必讓醫生主動殺人?

    患方有拒絕治療的權利,拒絕支援治療(輸液營養 氧氣等),接受對症治療,死得不會太痛苦。

  • 10 # 知足常樂85676078

    要人道的,理性的看這個問題。病人受罪,家人受累,傾家蕩產,就沒必要挽留了,因為生命沒有價值。所以,我贊同安倀死立法。

  • 11 # 孤獨的影子95020596

    我特別支援安樂死,看多了家裡老人和兄長,得了絕症在床上垂死掙扎的情景,想想都害怕,得了絕症的人不能吃,不能喝的,到最後都變得皮包骨頭,連人樣都沒有了,自己難受的不能形容不說,還要付出昂貴的醫療費用,勞心勞力,很多病者家庭到最後都是人財兩空,讓很多家庭長時間都不能回到正常的生活軌道。既然都得了絕症,到了無藥可醫的地步了,用安樂死讓病患者結束痛苦,有尊嚴的離開,也不拖累家人我認為這是一個最好最好的,対病者和病者家庭都是一種最人道的一種方式。

  • 12 # 高友德

    安樂死,是最人道的。可以讓頻臨死亡的人,減少痛苦,讓家人不必浪費錢財,還可以節省醫療資源。可惜,世界上只有兩三個國家在實行。

    實行安樂死最主要的障礙,是顧慮有人利用安樂死,進行人為的謀殺。

  • 13 # 選擇被世界遺忘

    我支援安樂死,並且已經明確表示在自己突發疾病或者意外,或者經治療大概率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就可以放棄搶救,就讓我自生自滅。生命是一場有去無回的單行旅程,早走晚走早晚都要走。生命的尊嚴遠比生命的長度更重要。

    生老病死本來就是自然規律,也只有在我們國家才會出現常年臥床不起的病人,給家庭親人帶來巨大的經濟負擔,久病床前無孝子,千萬別提哪些父母高堂,臥床幾十年生活不能自理,自己照顧了多少年,你只為自己的名聲考慮,可有考慮過病人的意願,知道什麼叫生不如死嗎?從人性出發少一些道德綁架,尊重人選擇的權利把選擇權交給他自己。

    支援安樂死儘早合法化

  • 14 # 清風16412846

    同意,人活著要質量,死也要有尊嚴,如果病的癱瘓在床,不能說話,只有意識,吃喝拉撒全在床上,自己本人痛苦不說連累子女!還有其它不可治癒惡性癌症!住在重症監護室費用會拖垮全家人的!人的輪迴是150年,早死早超生!重新投胎!

  • 15 # 大碌蕉

    安樂死,我相信問100個人,100個人都會同意,不同意的基本不是人,國家為什麼沒有通過提案,我相信肯定有些人喜歡別人痛苦,這些人可能會長篇大論的解釋自己變態的心,什麼道德問題,在一個正常人眼反對的就是個變態,反對的人沒道德可言!

  • 16 # 沐沐寶

    我同意安樂死,當然安樂死必須制定完整的一套流程或者體系,不能亂來,現在全世界有相當多的國家有安樂死,我們國家每年的死刑犯很多還有一些殘疾腦死亡以及不健全的孩子,對於死刑犯我們國家現在多數還是執行槍決,槍決其實是很殘忍的,如果一槍沒打死還要再補槍這點是很不人道的,還有前段時間一條新聞南京的一個孩子的父親爺爺合謀把自己的小孩害了,我挺同情這個家庭的,要知道一個不健全的孩子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的人對一個家庭心裡以及生活上帶來的痛苦是我們正常家庭無法想象的,這種情況下如果父母監護人同意安樂死國家可以多種情況進行分析判斷考量是否可以執行的,其實對孩子也是一種解脫不是嗎?

  • 17 # 燕南飛87108

    自從在03年我看到美國實行安樂死那天起,我就同意這個觀點了,因為先不說家人的長期照顧,這對一個沒有一點希望救回的病人來說是一種病痛拆魔的解脫,生死是自然規律,所以長痛不如短痛,死了就解脫了,這是我個人的認為和想法,不包括那些想多活一天能承受病痛折磨的人。

  • 18 # tengyun雷

    我贊成安樂死。對於那些身患絕症,每天生活在痛苦之中而又明顯治不好的病人,在病人及其家屬同意的情況下適用於安樂死。我建議國家早曰立法允許這部分人可以安樂死,讓他們早日脫離痛苦。我希望我能夠搭上這班車。

  • 19 # la2019悟空

    支援安樂死合法化!對於絕症和重症瀕死的人,給予臨終關懷,讓其有尊嚴無痛苦地離去,於他於親屬都是解除折磨減少痛苦。徒勞無功的搶救是浪費醫療資源,人財兩空,沒有任何意義!人生在世,盡到該盡的義務責任,不要做無謂的創傷性的彌補以圖自己心理安慰。

    支援安樂死合法。反對死後大操大辦,收拾乾淨,放哀樂或誦經,然後土葬,既表達哀思又環保。

  • 20 # 春春252942741

    我同意,有多少人得了治不了的病,痛苦難耐的時候想死,卻無能為力,在床上大小便,家裡臭味難聞,想死的能力都沒有,很痛苦的時候,希望有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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