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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禾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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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依雲銘鑫
在一起25年,為什麼是斷斷續續,這裡面有故事。
假設,主人公是“我”,“我”和初戀情人的第一個故事。
“我”和初戀相識於醫院。我們一起出生,雙方父母又是世交。我們出生後,雙方父母直接給我們定了娃娃親,也就是將來的我們是一定要結婚的。
小學,我們是同桌,沒有人敢跟我大聲說話,我想玩籃球,球場上就只能剩下我和哥哥。
初中,我們是同桌,下課我的桌上都是零食。回家的路上,我坐在哥哥的腳踏車後座,其他女生想都不能想。
高中,我們是同桌, 不會的題只能哥哥給我講,如果他不會,他會問老師,然後由他給我講。
大學,我們是情侶,我們不怕畢業就會分手,因為父母已經準備好婚房,我們隨時可以結婚。
大學畢業,25歲的我們終於結婚了,我們有了自己的孩子。但是感覺好像少些什麼,那天我們與父母聊天時,父母說了一句,如果當初沒有定娃娃親,我們倆分別組合新的家庭,我們的孩子就可以實現又一輪的娃娃親了。
那你這不叫愛情,叫姦情了!只有姦情讓人慾罷不能啊!
你若是覺得是愛情。就該把她完全擁有,為什麼要斷斷續續了!還25年!我的天,這孩子都可以有孩子了!
顯然你們沒有共同的孩子!
個人善意提醒,你們要麼成全彼此,要麼彼此放過。不要最後釀成人生悲劇!
以上純粹就事論事!不中聽的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