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廣州文案策劃

    有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所謂敲詐勒索,是指依仗權勢或者抓住別人的把柄,採取威脅手段索取錢財。

    本案中,題主所敘述的是否構成敲詐勒索罪,這還要看題主所在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了。如果達到了本省(區、市)的敲詐勒索罪最低入刑標準,那就是涉嫌敲詐勒索犯罪了。如果數額不到本省區市標準,那就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一般違法行為,要接受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

  • 2 # 李偉私募犯罪辯護

    構成。並且不論女方是否同意發生關係都構成。如果發生關係是女方是不自願的,女方有權選擇控告男方強姦,但不能以此為由敲詐勒索對方。如果是自願的,則更加不能。

  • 3 # 律法學道

    我認為構成敲詐勒索罪,我簡要闡述一下我的觀點。

    敲詐勒索罪(既遂)有一個基本的結構:對他人實行威脅(恐嚇)→對方產生恐懼心理→對方基於恐懼心理處分財產→行為人或第三人取得財產→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

    二、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原則上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例如,行為人從生日蛋糕中吃出蒼蠅,以向媒體反映或者向法院起訴相要挾,要求生產商賠償的,即使所要求的數額巨大乃至特別巨大,也不成立敲詐勒索罪。因為行為人的手段與目的均具有正當性,至於賠償數額,則取決於雙方的商談。

    總之,同樣是要求賠償,採取不同的手段和方式,在法律上千差萬別。

  • 4 # 北方毛毛

    以公開兩人不正當關係相要挾,目的是索要錢財,控制對方自由,只要違背了當事人的意願,就是敲詐囉嗦罪,明知道他人有家室還和他發生不正當關係,長期被包養,目的就是以侵吞他人財產為最終目的的犯罪行為,當一方想終止錯誤時,卻被要挾被迫維繫這種關係,不僅是對財產進行侵吞,對他人身心也是一種傷害,所以不要走這種捷徑了,此路不通!是個高危行業,搞不好就人才兩空~

  • 5 # 俏江南69801252

    首先把主要負責的不正當關係的人判事實重婚罪,在來談敲詐問題,事出必有因!一定要出軌一方付出代價來改變生活風氣!就是這些人帶的頭!

  • 6 # 中國人民萬歳

    剛消停了幾天,合著也是初七上班呀,再堅持些日子看審判不是更直觀,翻來覆去也是夠了,有捏時間多關心關心民生吧,今年註定是不平凡的一年,難過的一年。

  • 7 # 使用者586720346761

    因為現在年輕人也沒有辦法,他們想要啊,想要演戲就得八級,這幫的老傢伙,因為啊,整個的演藝市場,和錢呢,都讓他們這幫老傢伙給把握了,年輕人一眼去就是小鮮肉,都他媽的逼,80歲了,還他媽撞年輕人,所以呢?你不覺得現在有點怪嗎?

  • 8 # 秋實66227939560

    想來就來;

    以公開雙方不正當關係為由索要數額較大財物是否構成敲詐勒索罪?

    當然構成敲詐勒索罪哪,剛剛過去的吳秀波及陳昱霖的不正當關係就是一個例子,那女方就是一個敲詐勒索的人,她其實是一個蠢才,自己年紀輕輕的就當小三,當小三好吃好玩就行了,還要獲取更大的私利,得到了幾千萬,還要獲取更大的利益,威肋曝光了和吳秀波的關係,一個男人怕什麼,了不起二敗俱傷,吳秀波一報警,陳昱霖反倒坐牢去了,這就是敲詐勒索罪,所以這個題主所說的情況,就和吳,陳情況一模一樣,跑不脫的敲詐勒索罪。

    一個人活著就要正直善良,檢點自己的行為,老老實實做事,,規規矩矩做人,只要是靠自身的能力活著,不貪財不愛財,不做小三,這就是好人!做個好人吧,那弄虛作假,敲詐勒索的人都不會有好姑果的!

  • 9 # 紫木127

    對吳秀波而言,根本就沒有對婚外情的隱私,公眾人物或明星的婚外情,是公眾應當知曉事項。但對吳秀波家人,丈夫或父親或兒子女婿的婚外情,是其家人的隱私範圍。

  • 10 # 望北思南客

    這當然是一種敲詐勒索啊!

    但這裡面必須釐清一種可能性,也就是最近吳秀波的事情裡面,最讓人詬病的情節:當A說,算了,我不要錢了,我決定曝光了!B說,求求你,我給你一大筆錢,別曝光。然後A答應了。結果,B給了錢之後,能不能告對方敲詐勒索?

    我覺得,這個時候就是灰色地帶了!告不告得成,要看法院怎麼解讀以及有什麼證據了。但B是個人渣,倒是可以確定得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百年孤獨》這本書好難讀啊有沒有哪位大神簡單明瞭的解讀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