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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安置補償協議簽字後一般情況下很難取消。根據《民法總則》和《合同法》的規定,只有在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或者可撤銷的情形下安置補償協議的簽字才可以取消。具體包括以下兩種情形:

    合同無效包括以下情形:(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包括:重大誤解、欺詐、受脅迫和顯示公平。

    之所以說安置補償協議簽字難以取消是因為需要符合以上的條件之一的相應的證據來證明,一方面保留好這些證據很困難,另一方面當事人所提供的證據還必須達到高度可能性。

  • 2 # 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

    根據《民法總則》和《合同法》的規定,雙方如果簽訂了合同,那麼一般情況下是撤銷不了的,但如果存在以下幾種情況的是可以撤銷補償協議的,(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 3 # 王衛洲律師

    一般補償協議簽字以後不能取消吧,除非有特殊情況。

    就跟契約一樣,不能隨意毀約。所以最保險的方法就是不簽字,不簽字。

    特殊的情況主要包含:協議是欺詐、脅迫的,可以撤銷。不撤銷的話是有效力的,撤銷以後,無效。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那麼就是無效協議。

    但是對於農民來說,往往簽了字,拿不出證據說明自己受到脅迫,以至於打官司比較被動,也很吃虧。

    所以還是再說一遍,不要隨意在協議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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