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和平鴿29224

    首先值得讚揚的是這個問題提得相當的好!可以說點對了當今社會的一個重大疾病,把脈號準了,下一步就看如何下藥方了。

    第一,先不說心理問題,最基礎的是談法律責任。

    太多離異父母以離異做藉口,對孩子的撫養義務相互推諉拒不履行,致使很多的孩子基本生活都無著落,許多犯罪和流浪的孩子都出自離異家庭。

    有些就完全甩給老人,從不給生活費,也從不履行監管義務。

    針對這種情況法院民政局在每一對準予離婚的有共同子女的夫妻離異前,必須就孩子的扶養義務如何履行由雙方共同商議拿出一整套切合實際計劃承諾書。那種只判某方到18歲前每月給幾百塊完事的混蛋條文不算,因為是個人都知道,如今撫養一個孩子到十八歲,每月幾百夠嗎?而且到十八隻要正常誰家孩子上大學結婚不花錢,萬一病了不花錢嗎?

    所以以前的要求已經不符合現在的社會形式了,必須得改。

    第二 防止繼父繼母虐待未成年及殘障繼子女。這需要民政法院社群街道派出所聯動,資訊共享,對轄區內離異未成年家庭全部記錄在案建檔,定期進行家訪,並對周邊群眾走訪瞭解情況,看是否有困難,沒盡監管義務或被虐待等問題發生,以便隨時介入,防止侵害行為發生。

    第三,制定嚴格的法律,對不盡監管義務,遺棄甚至侵害行為嚴查嚴打,犯罪者必抓,耍無賴者必須上失信人名單。

    第四,全社會必須重視離異家庭孩子父母對子女應有的關愛和義務不應以離異而打折扣。

    每個父母都有義務為社會和家庭培養出合格的接班人。

  • 2 # 梵心310

    離婚、 對孩子肯定是有影響。

    但是提高離婚率,對孩子是有幫助的。

    重點在於心理平衡!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全民禁止吸菸會有多少好處?多少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