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陝西省扶風縣關鎮五郡西村,出土了一座西周時期的青銅器的窖藏。
經過發掘,共出土青銅器27件。
事後,考古工作者發現,有一件被命名為“五年琱生尊”的雙生器物上居然詳細地記載了一名叫作“琱生”的哥們所經歷的一件訴訟案件!
而更令人驚奇的是,這件文物竟與此前出土的兩件被分別命名為“六年琱生簋”、“五年琱生簋”的文物上的內容一脈相承!
就好像期待已久的電視連續劇,終於等到了下文!
最後,考古工作者將這幾件文物合稱為“琱生三器”。
根據青銅器上的記載,這場訴訟的雙方分別是西周時期召國的國君和琱生一家。
召國,源於西周時期的召公,分封於陝西西南,但關於召公此後的其他繼承人,史書卻沒有詳細記載。
直到“琱生三器”的出土,才知道了召國當時的國君叫召幽伯,他有個兒子叫召伯虎,也就是後來的召穆公。
而琱生一家應該也屬於召國貴族,與召國當時的國君算是遠親。
根據“五年琱生簋”上的記載,這場訴訟發生的起因,是因為琱生私自擴大所有領土,侵犯了召國國君的利益。
而召國君召幽伯年事已高,便讓召伯虎來處理這件事情,召伯虎經過調查之後,並沒有因此處罰琱生一家,而是雙方各退讓了一步,使得侵佔的土地變為合理化。
對於這個結果,琱生一家相當滿意,於是特意給了召伯虎一件圭作為禮物,還做了一件簋來記載這件事;
到了年底,琱生又送了召幽伯和他的夫人一些玉器寶物,並又做了“五年琱生尊”來記錄這件事;
而到了隔年四月,這件事情確實告一段落了之後,琱生又送了召伯虎一件璧作為謝禮,並又又又又做了“六年琱生簋”來記錄這件事。
這看似是一場很稀疏平常的訴訟案件,但是卻說明了西周時期法律的出現以及制約性,彌補了中國法律史的空白!
2006年11月,陝西省扶風縣關鎮五郡西村,出土了一座西周時期的青銅器的窖藏。
經過發掘,共出土青銅器27件。
事後,考古工作者發現,有一件被命名為“五年琱生尊”的雙生器物上居然詳細地記載了一名叫作“琱生”的哥們所經歷的一件訴訟案件!
而更令人驚奇的是,這件文物竟與此前出土的兩件被分別命名為“六年琱生簋”、“五年琱生簋”的文物上的內容一脈相承!
就好像期待已久的電視連續劇,終於等到了下文!
最後,考古工作者將這幾件文物合稱為“琱生三器”。
根據青銅器上的記載,這場訴訟的雙方分別是西周時期召國的國君和琱生一家。
召國,源於西周時期的召公,分封於陝西西南,但關於召公此後的其他繼承人,史書卻沒有詳細記載。
直到“琱生三器”的出土,才知道了召國當時的國君叫召幽伯,他有個兒子叫召伯虎,也就是後來的召穆公。
而琱生一家應該也屬於召國貴族,與召國當時的國君算是遠親。
根據“五年琱生簋”上的記載,這場訴訟發生的起因,是因為琱生私自擴大所有領土,侵犯了召國國君的利益。
而召國君召幽伯年事已高,便讓召伯虎來處理這件事情,召伯虎經過調查之後,並沒有因此處罰琱生一家,而是雙方各退讓了一步,使得侵佔的土地變為合理化。
對於這個結果,琱生一家相當滿意,於是特意給了召伯虎一件圭作為禮物,還做了一件簋來記載這件事;
到了年底,琱生又送了召幽伯和他的夫人一些玉器寶物,並又做了“五年琱生尊”來記錄這件事;
而到了隔年四月,這件事情確實告一段落了之後,琱生又送了召伯虎一件璧作為謝禮,並又又又又做了“六年琱生簋”來記錄這件事。
這看似是一場很稀疏平常的訴訟案件,但是卻說明了西周時期法律的出現以及制約性,彌補了中國法律史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