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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辣根168394676

    都是優越感惹的禍,這東西是不自覺的散發的,也不知道優越什麼,反正就是優越。但是作為車站的工作人員,沒有接不接受一說,按照工作制度,這不過是日常工作中必定會面對事件,為人民服務而已。

    我在汽車站上過班,按站長的話,不要去和乘客吵鬧,按照相應的工作制度流程走,如果吵架了就是工作人員的問題,這就是傳說中的職業素養,不被情緒掌控的。

  • 2 # 秋秋秋205

    作為車站工作人員,我會接受。畢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但是作為一名公眾人物,在車站上撒潑,不僅影響她本人的個人形象,同時也影響了粉絲對她的喜愛,更是影響了車站上的秩序。也許她確實有很急的事情,但是作為公民,配合車站檢查是我們的義務,特別是車站人員已經跟她說了,這是違禁品,那麼我們可以讓車站人員解釋危害性,而不是趁其不備,將東西帶進去。特別是在詢問的時候,危言聳聽。我覺得這可能是心太急,太火了,導致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影響多麼惡劣。

    所以,在事後,可能是迫於輿論的壓力和公司的壓力,而發了道歉宣告。我覺得僅僅是發了道歉宣告,並不能說明她真正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所以,我希望她能夠真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真正做到吃一塹長一智,時時刻刻都能記住自己是公眾人物。

  • 3 # 王堅明2

    現在網路太暴力殺人不償命,劉露承認自己錯了道歉了,網路噴子還要大追殺。首先劉露不是窮凶極惡之人,她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價,大家應該原諒她,而不是一路地打壓她,難道把人逼死才罷休嗎?她的前途已經完了,還這麼沒完沒了地罵她,誰沒年輕過,真是受不了網路的攻擊,大家還是給她一條活路吧!

  • 4 # 名字沒想好啦

    她的優越感害了她 都是成年人了還好意思說自己不懂法 又不是小孩子,都知道自己是公眾人物了 還不規範自己的言行舉止 還好現在是18線非著名演員,一個人的言行舉止就透露出了她的品行 現在又開始打親情牌 犯錯就要改 即然家裡人住院,忙著回去看 一瓶噴霧劑也值不了多少錢,把東西扔了就沒這麼多屁事了大家都是第一次做人為什麼要所有人遷就於你呢 估計你這輩子就穿過5千的鞋,其他人沒穿過吧 本來一件小事 都是自己逞一時口舌之快 把自己的事業斷送了。學藝先學德 做事先做人 (望鍵盤俠饒過)個人意見

  • 5 # 周家大哥888

    中國有句俗話叫“得饒人處且饒人”。我要是工作人員,我想我會接受道歉。畢竟接受道歉是個人行為,跟法律沒關係。按照法律她已經受到了相應的處罰,並且,因此件事還被芒果TV解約。個人感覺對人不能一棍子打死,她才20歲,以後的人生路還很長,此件事對她來說也是一個教訓

    中國還有句古話“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既然是人都會犯錯誤,我們就有理由接受她犯的小錯誤,畢竟她知錯了,並且也發了道歉信。我們能給她機會,就不要去毀了她的一生。挽救一個人總比殺死一個人有意義。

  • 6 # 使用者8169454624331

    為什麼不接受?,犯的是死罪嗎?,多大點事,按法律規定處理是必須的,我認為安檢小題大做,過分了,但是,法律沒取消之前,必須人人尊守。

  • 7 # 小娛蝦米

    不能接受。

    關於網路暴力這一說法,個人認為眾多網友不是偏執針對性地麻木指責劉露一人,而是在聲討痛斥像劉露、曾軼可、唐笑這一類拉低全民素質水平、缺乏自我約束力且法律意識淡薄的人。人類無法做到絕對的自覺,因此社會穩定的維持需要依靠道德規範、法律約束和輿論影響力。劉露們作為反面教材很大程度上能給社會大眾起到警示作用,“殺一儆百”很有必要。

    總之公眾人物也是普通公民必須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法律面前誰都沒有特權。

    藝人除了要注重業務能力水平的提高,藝德建設更是重中之重。

  • 8 # 是你最愛的晴天吖

    如果我是車站工作人員會不會接受?

    答案是肯定的,不可能接受!無論換成是誰,都不可能接受這樣的撒潑,我只是一名工作人員,我為什麼要忍受這種無理的取鬧,有一點小成就就飄飄然了,要是知名度再高點,那不得上天了嗎?

  • 9 # 逗笨逗

    以下回答,都是以如果我是涉事工作人員為前提。

    我有什麼原不原諒他的?他鬧事違法的是國家法律法規,我處理他也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他侵犯的客體不是我,是國家秩序。要說原諒不原諒的,得看國家秩序原不原諒他,接不接受他的道歉。

    但國家法律法規的立法者,並沒有把國家秩序設定得很擬人化,無所謂原諒不原諒,該罰還得罰,就是視悔過態度,在罰則上略微有些差異。

  • 10 # 翰墨85

    題主命題出現原則性問題,劉露藐視火車站安檢規則的行為是違法行為,不是與火車站工作人員的個人糾紛,她無需向火車站工作人員道歉,也無需火車站工作人員的諒解,主要看法律法規能否諒解她。

  • 11 # 遊戲人超超

    現在網路太暴力殺人不償命,劉露承認自己錯了道歉了,網路噴子還要大追殺。首先劉露不是窮凶極惡之人,她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價,大家應該原諒她,而不是一路地打壓她,難道把人逼死才罷休嗎?她的前途已經完了,還這麼沒完沒了地罵她,誰沒年輕過,真是受不了網路的攻擊,大家還是給她一條活路吧!

  • 12 # 安K32

    個人覺得這女的已經把噴霧器扔進垃圾桶裡了也不應該不依不饒,不過後面來句5000塊錢鞋的事情是有點過了,說白了還是自己不紅,看以前周杰倫演唱會上叫安保滾出去還不是道了個歉照樣很紅,再說誰年輕的時候不犯點錯啊,知錯能改就行。

  • 13 # 青雅鐘錶

    假如我是工作人員不需要劉璐的道歉,也不會接受她的道歉。

    就當這是一個工作上的難題,該處罰處罰該拘留拘留,一切按照工作職責辦事。犯不著動用私人感情,所以劉露或許需要對公眾道歉,但是不需要對我個人道歉。

    但是保留鄙視這種行為的權利。那個對著執法人員我是公眾人物的無知樣子,那個叫囂著5000塊的鞋子承載不了我的腳的可笑場面。

  • 14 # 原生態abx

    為什麼不接受呢,能認錯就說明姑娘知道自己的行為造成了很不好的社會影響,知錯能改同樣是我們這個社會需要的風尚。我們大家有什麼權利不準一個剛涉世不深的孩子改錯的機會呢?請問,一些想一棍子打死他人的心態的人,你又錯在哪裡呢?如果劉露是你家的孩子或是你親戚朋友的孩子,你會怎樣對待呢?

  • 15 # 貪玩的包子

    從廣義上說,她對不起的是全國遵守規則的老百姓。從狹義上說,沒有一個工作人員會接受她的道歉,為什麼?如果你是工作人員,你說你接受她的道歉,如果我是你的上司,我會認為你沒腦子,是個傻子!她又不是和你有矛盾,你幹嘛接受她的道歉?假如你接受道歉,那麼恭喜你,你可以成臨時工了。之前那麼多的臨時工當替罪羊,難道是因為他們倒黴?是他們沒腦子!

  • 16 # 淡黃的水仙

    如果所有的錯誤道歉都有用的話,要法律幹什麼?要秩序幹什麼?要規定幹什麼?為什麼有這項規定?就是為了達到維護大家安全出行的目的。同時,也是維護了她本人的人身安全。規則是制訂給所有人的。不是說你是名人就不用遵守。在你決定不遵守規則的時候,就應該知道違反規則要承擔什麼後果。任何理由都是你違反規則的藉口!現在的人,犯了錯誤會有很多的理由用來說明自己的身不由己。但是,首先沒有檢討自己為什麼犯錯,憑什麼犯錯。如果,犯錯沒有成本,那麼,又有誰還會在意規則、秩序、法律呢?

  • 17 # 小兒笨笨兒

    這種性格的年輕人不在少數,是教育出了問題。是否接受道歉與是否道歉都是小事,問題是一有事就這麼多人往死裡噴,往死裡趕這才是大事,現在的人的素質比起魯迅先生筆下的中中國人並沒有多少進步

  • 18 # 峰巒

    這個傻逼,拍了個網路劇就覺得自己是公眾人物了,哪都放不下你了,可以凌駕與法律法規之上了?就可以不要臉了嗎?你要是拍個電視劇,是不是要上天啊?公眾人物更應該注意自己的言行,何況你還算不上是公眾人物

  • 19 # I東哥I在此I

    她沒有必要在打著道歉的幌子出來炒作 她把人都丟到家了 對民警的一句 你完了 又在審訊室裡兩腿劈開 嘴裡胡言亂語的樣子已經暴露了她的本性 怎麼混進湖南臺的都叫人懷疑 現在出來道歉誰會接受?

  • 20 # 鵬58348025

    再不要提她了,這也是對她的另一種關注和炒作,現在有多少明星就是人品和素質不行,可硬生生的炒作大火的,就因為中國人太捧這些人,專注度太高,來錢太快所以使得大大小小的“明星”們自我優越感爆棚,忘乎所以。這件事車站的工作人員給出了最樸素,最高階的回答:我不需要她的道歉,我是在執行工作。還需要作者在這裡故作姿態,暗箱炒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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