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十月小豬
-
2 # 李曉娟律師
關於這個問題,不是說就沒有希望。
因為拆遷協議是一個行政協議,同時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所以法院審理這類案件要同時從民事和行政兩個角度要考察。民事的角度主要依據《民法總則》和《合同法》的規定,行政法的角度主要看有沒有違反《行政訴訟法》第75條的規定以及其他徵拆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於徵拆類案件,如果徵拆程式有違法的地方,還是有勝訴的希望的。
因為問題中介紹的資訊有限,所以只能講這麼多。
具體網址為:https://mp.weixin.qq.com/s/Y18XG7p6IqOz7a-7MsXKoQ
-
3 # 白雪姐姐
別說是家人反對想反悔己簽定的協議了,就是出自於你父親自己本意反悔,想收回與拆遷辦所簽定的協議都是不可能的。
協議一旦簽訂,就有法律的效力,尤其是拆遷協議的簽訂,更沒有挽回的可能。
再者,至於你家人反對,那並不是主要的,關鍵還是要看你父親自己反對不反對了。
家人反對,只能是在父親同意下,在拆遷決定之後,在共同商議如何分配處理,而那時的決定權,當初的受益人是有著很大主動權的。
-
4 # 北京吳國強律師
這個問題有時可以解決的,但是需要具備充分的條件,例如協議內容嚴重不公平,損害被徵收人的利益,例如籤協議時受到脅迫等,例如協議嚴重違反法律規定,屬於無效的,等等!
-
5 # 使用者82421109862
現在戶主改不了名,戶主死了,房本名也是死人的,找死人多個子女嗎?應找死人活著分配完的房歸誰,歸哪個兒子或女兒,死人名下永遠有房是政策這麼辦的
既然是簽了協議,就會產生法力效力。除非協議當中有註明免責附加條款,否則協議雙方都無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如果非要終止合同,就要按照協議條款進行違約賠償。你的家人反對,無任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