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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軒閣LX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在這的無後意思是,無論生男生女甚至是領養的孩子,只要是對其付出了正確的教育,讓他(她)有個Sunny的生活,就算沒有高官厚祿,和顯赫的身份,只要是對社會有用,對自己的長輩尊重,這就是有後了! 反之就算有後代無論男女,沒有良好的家庭教育成了社會的負擔,甚至成了家人的累贅,成年以後還是啃老人,老人一旦有不依從他(她)還尋死覓活的,這樣的後代不如沒有呢,這才叫正在的無後,沒教育好自己的後代就是無後。

  • 2 # 美麗話家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其意思是,不孝的行為有很多種,沒有做到盡後代的責任最為不孝。現代理解字面意思是“沒有後代”其實是不準確的,原本的意思是:“沒有盡到做後代的責任”。

  • 3 # 孫山3

    無後是指不贍養老人,不料理老人逝世後的葬禮。而不是指沒有後代。你有後代難道就能說你是一個孝順的人?古代重崇尚養老送終,這個是孩子應盡的義務。

  • 4 # 粵文明

    這句話出自《孟子離婁上》中,全文是: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在之前的理解中,許多人都理解為後代的意思,但是如果加入後面的這句話,就可以理解為“責任”的意思。

    全文的意思如下:不孝的行為有很多,沒有盡到後代的責任,就是對父母最大的不孝。舜沒有通知父母就娶了自己的妻子,就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君子在做事的時候應該要提前通知自己的父母。也就是說,這裡的“無後”並不是指沒有後代,而是沒有盡到後代的責任,在行事之前,應該要和父母商量。 此文,對我們現代人如何正確認識理解“孝”的含義,處理好父母與子女關係有很大的現實指導意義:

    一是“孝”是一種美德,更是一種責任。現在很多人,以為逢年過節看望父母,生老病死陪伴父母,買東買西、給錢給物就是對父母的孝敬,這是孝,但僅僅如此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平時多問候關心父母,加強溝通聯絡,這是孝更是責任。

    二是“知”是一種資訊,更是一種權利。小時候父母對兒女有撫養權、監護權,長大後也應該有知情權。父母知道兒女想什麼,幹什麼,既是權利也是愛護,兒女告知父母這是責任。

    三是“報”是一種信任,更是一種情感。小時候大事小事找父母,有事沒事跟父母報告,長大後可能自主意識增強了,不願麻煩父母,很多重大的事也不跟父f告,這是極不正確和難以理解的。一定要增強誠信意識,架起橋樑和信任的紐帶

  • 5 # 文始道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一般的解讀是:不孝的種種行為裡,沒有子嗣後代是第一位的。但我們說這種理解不算全錯,而是片面的。為什麼這麼說呢?

    我們首先來看“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出處是《孟子·離婁上》,原文如下:“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什麼意思?孟子的意思是:不孝的行為有種種,其中“無後”是第一位的。而舜娶堯的兩個女兒娥皇女英時,卻沒有告訴他的父母,這是一種“無後”的表現。但是君子以為,舜的行為算是“告”了(不算“無後”的行為)。

    那麼這裡面就出現一個問題,什麼叫“告”呢?

    告,從牛從口,本義是通過犧牲祭祀的手段向祖先彙報自己的言行。一來是祈福(請求祖宗保佑)、二來是請命(請祖宗允許自己的某種言行)、三來述功(向祖宗陳述自己的功績)、四來是請罪(向祖宗陳述自己的過失)等等。

    後來,告字本義逐漸泛化,變為平常用語,凡向長輩、上司陳述都叫告。而對於告祭祖先的行為又專門創造出了一個字——祰。但現在很多民間俗語裡還是把祭祀祖先叫做告祭,客家話把掃墓叫告地。

    明白了這個告字,我們還得說一下這個孝字。孝字的本義是什麼呢?

    《文始·道德經》第十九章“絕偽棄詐,民復孝孳”。六親:指父子、兄弟、夫婦。和:是和諧、融洽、沒有爭端。

    孝字,上老下小,本義是上祭下嗣,向上祭祀祖先、向下繁衍後代,完成這兩種才算是孝。但是隨著禮教的興起,孝字更強調的是對於父母的順從和敬奉,而忽略了一個宗族成員對於整個宗族的責任。上祭下嗣才是大孝,而對於父母的孝、只能算是小孝。

    孳字的字形是上茲下子,本義是生殖繁衍。孳字又通慈,是指父母對於子女的愛心。對於眾多子女中的某一個的慈,只是小慈。保證絕大多數子女健康成長、存活下去,才是做父母的大慈。

    當孝和孳連用的時候,這個孝字通“考”,側重於孝敬老人和祭祀祖先。

    偽:形體上的偽裝。詐:言論上的偽裝。

    韓非子曾經講過這樣一個故事,說楚國有個人偷盜,他的兒子知道但不去制止。後來這個兒子去舉報他的父親。父親被治罪後,他又以孝的理由,請求替父親受刑。在刑場上,他說:父親違法我舉報,我這是遵紀守法;父親有罪我替罪,我是孝。我又遵紀守法又孝,為何要處死我呢?楚王聽說後,覺得有理,就把他赦免了。這就是著名的“直躬救夫”的故事。像直躬這樣不是真正的孝、也不是真正的遵紀守法,而是詐偽。

    在父親偷盜犯罪這件事上,直躬與其父的意見顯然是不一致的,這就是失和。正是因為這種失和在先,才有了後面的詐偽。

    真正的孝應該是在父親偷盜之前進行勸阻,甚至在父親違法時應該以大局為重大義滅親。因為父親的違法行為不但會使其自身受到刑罰,更可能會連累整個家族遭受滅頂之災,使家族祭祀和子孫繁衍無非繼續。其子作為家族的血緣傳承人,有義務對整個家族命運負責,而不能僅僅因為一個孝字只對其父一人負責。所以,正是基於這個理念,直躬選擇了舉報父親,舍小孝而全大孝,這就是古人的理念。

    最基本、最容易出現的詐偽,是基於親情血緣關係下不得已的詐偽,這叫親情袒護。只有絕棄這種詐偽,才能找回真正大孝大孳。

    古人說的“百善孝為先”,本義並不是說孝敬父母最重要,而是說保證宗廟祭祀不絕才是最最重要的。在古人的觀念裡,宗廟和社稷相比,宗廟是重於社稷的。江山社稷可以丟,宗廟祭祀不能毀。毀其宗廟,比滅其國家社稷更嚴重。

    所以,古人又有“大義滅親”之說。當一個親人做出危害宗廟祭祀傳承行為是,無論他是父母長輩、還是妻兒子女,都是可以誅滅的。這就是大孝和小孝、大孳和小孳的取捨。

    所以《文始·道德經》在前一章即第十八章說“大道廢,安有仁義?六親不和,安有孝孳?邦家昏亂,安有正臣?”說的是在大道不存的情況下,那些個仁義都是假仁假義;六親失和的情況下,孝和孳都是虛恩偽情。

    當我們明白了孝的真正意義後,這個“後”字就好理解了。後字,從卜從口,本義是抉擇者、發號施令的人,引申為承擔整個宗族命運的人。那麼這個後字就是為整個宗族負責的意思。簡單說,“後”就是負責任;“無後”就是不負責任。

    那麼,這個“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就好理解了,那就是:不孝的行為種種,對於整個家族命運不負責任的行為是最為不孝的。

    那麼,舜娶娥皇女英為何要不告其父母,涉嫌落一個不孝的罪名呢?這個我們得聯絡舜的實際情況來看。

    舜當時的家庭情況是:其父是個瞎子樂師,且心術不正。而其母呢,是後媽。後媽還有個親生兒子叫象(據說象棋就是這位發明的),也是行為不端。後媽視舜為眼中釘肉中刺,經常聯合兒子象來陷害舜,欲置之死地而後快。而其父是耳軟心活,只信其母是不信舜。但是舜對這些並不計較,雖然多次遇害、多次受到委屈無處傾訴,也依然選擇了與家人和睦相處。

    堯到了老年,想要選一個接班人,四方諸侯就舉薦了舜。堯要考驗舜,用的是“六戚觀人法”,就是看他對於他的六親是個什麼態度,以此來看這個人的德行。那個時候,舜還六親不全,堯就把自己的兩個女兒嫁給了舜。一來讓女兒貼身觀察舜,看看其德行是真是假;二來也看舜對於妻兒是個什麼德行。

    大家不要以為娥皇女英二人當時是以公主身份嫁給舜的,那不是。她們刻意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是以平民身份嫁給舜的。當時,舜沒有稟報父母,就與娥皇女英二人私配了婚姻。我們設想,如果舜把此事稟告給他的父母,後果會怎樣?當然是辦不成的。

    舜非常清楚這個後果,但是為了大孝——上祭下嗣,完成自己作為家族成員應該肩負的責任,他選擇了不告父母而私婚。這才是真正的“後”——對己對祖宗對後代的負責任,而不是那種不分善惡、不論對錯、對父母惟命是從的“愚孝”。所以孟子才會認為舜是君子行為,“猶告也”——這也是一種告、且是大“告”。

    至此,我們可以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之所以會被後世誤解兩千年,是因為儒家後期偏執的忠孝思想導致的。強調對於父母絕對的孝,就是為了引出對於君主的絕對忠。在這個前提下,“大孝於整個宗族、大忠於整個天下”的思想就變得有些反動了。因為這個思想的潛臺詞是,獨夫家賊人人得而誅之。孟子“獨夫可誅”“民貴君輕”的思想到了封建社會後期禮教逐漸成熟固化後,也變得反動了。所以朱元璋因此曾經把孟子丟出孔廟,差點兒挖墳掘墓拉出來鞭屍。

    任何時代,只有明白了自己的“後”,才能真正成為一個有擔當的人、一個真正的修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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