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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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使的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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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填道通平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子女負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這個義務無設立前提,也就是說,即使父母無財產可供子女繼承,或者是無幫子女幹家務等等情況,子女也不能以此為由作為不贍養父母的前置條件。你作為父母,應耐心做子女的思想工作,儘量說服其履行贍養義務,一旦對簿公堂,親情將大打折扣,不得已才為之,請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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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4496893089807
孝敬父母是兒女們法定的責任和義務,必須得到切實地保障執行,兒女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拒絕。你的情況如果屬實,兒女確實不贍養攵母,可以先由親屬或有關社群做調解工作。如調解不成,可聘請律師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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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圳劉芳律師
你好!
當然可以。贍養老人是子女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
不贍養老人法律是不允許的。
但是這種事,能協商解決的儘量協商解決,因為畢竟是骨肉至親。一次官司十年仇啊!
但是協商實在解決不了,那就只能起訴了。
子不孝,父之過!不知道有沒有道理?家家有本難唸經!我父親哥姐六個,父親是最小的。那個年代,根本溫飽問題都解決不了。太窮了,大伯家六個子女,二伯家沒子女,我家三個閨女。奶奶在父親三歲那年,跟爺爺生氣,生病去世了!爺爺年齡大了,得腦血栓!不能自理。需要孩子照顧,那個年代,我家條件算好點,爺爺每次該跟我家住,父親就會給爺爺去集上,買個小燒雞,根本不讓我們吃。我和姐姐會把爺爺吃剩下的骨頭在過一遍!大伯家對爺爺就不一樣了,也可能是條件有限,爺爺在大伯家吃不飽飯,二伯家,大娘也不給做好飯。農村人,老實,那個年代不告孩子,不行這些,告兒子不孝順了。不存在這樣的事。因為那個年代,孩子多,你不管,我管,或者他管,跟現在不一樣。這個年代,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喬生慣養,她養狗,養寵物,也不願意養父母!確實過分的兒女,可以請律師,或自訴到法院,讓法官教育為目的,改變孩子的想法,教育兒女要懂得感恩,懂得回報父母的養育之恩!孝敬父母是做兒女應盡的義務!以教育為目的。可別開庭審判那樣會越鬧越僵,跟父母的關係更生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