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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oliticalCorrect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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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綠茵守望者
足球也有“全明星賽”,只是無法像NBA那樣經常組織,原因並非像一些人猜測那樣“足球對默契度要求比籃球更高”之類的原因,而是因為球員的所有權問題。NBA所有球員所有權都屬於同一個職業聯盟,所有職業聯盟有辦法召集旗下不同球隊的球員組織明星賽。但足球運動員的所有權,分散在各個不同的俱樂部,別說各國足協在“非國際比賽日”無法召集,就算是國際足聯,都無法強制球員參加“明星賽”——當然,“元老賽”,“告別賽”或“朋友隊表演賽”,往往有很多退役球員,他們沒有隸屬於哪個俱樂部,不會受到所有權的限制,個人表演賽可以。現在各大俱樂部的賽程已經排得很滿了,球員們的所有權又不屬於同一家家,怎麼可能放現役當紅球員去參加“全明星賽”,不過以前的有幾場“全明星賽”倒是很經典。比如1998世界盃抽籤儀式,32強每隊出一人,組成“歐洲明星隊”和“國際明星隊”,雙方教練分別是貝肯鮑爾和佩雷拉。歐洲明星隊由齊達內領銜,還有克魯伊維特,巴拉科夫,耶羅和因斯等足球巨星,國際明星隊由羅納爾多和巴蒂斯圖塔組成鋒線,兩人配合默契,相互助攻,雙雙梅開二度,上半場就5:1吊打齊達內領銜的歐洲明星隊。
要是沒有這種“全明星賽”的話,我們可能一輩子都沒機會看到羅納爾多和巴蒂斯圖塔同臺,兩人一輩子只一起踢過兩場比賽,在技戰術方面卻十分默契。在看過羅納爾多和巴蒂的表演之後,不知道咱們還有沒機會看到梅西和C羅一起配合一次,你覺得在他們還沒告別巔峰的時候,有沒可能實現呢?歡迎一起討論。
因為足球運動員之間的默契度要求比較高,隨便組一支球隊估計踢的很爛。。。球迷們更願意看到高水平的比賽,而不是一堆球星瞎jb傳球。。。況且球星們來自各自不同國家的聯賽,主辦方不好協調。一旦受傷,球星的俱樂部也承擔不了這種風險。還有出場費太高。那些大牌球星如c羅,梅西年薪稅後都在3000w~4000w歐,一年在俱樂部也就踢50場比賽。平均一場要60w~80w歐,總共要找齊18人大名單,總共也就是36人。既然是全明星那麼肯定平均一個球星得給40~50w歐吧。也就是要付2000w歐左右的薪水,而且要繳稅。稅前得給3500w歐左右吧。md拿個錘子賺那麼多錢。你可別給我說那麼多球星免費給你踢,想得美。他們不如去旅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