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法重情深
-
2 # 任律說法
對於借條來說,雖然我們俗稱是借條,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其實就是一個簡易版的借款合同。法律當中對於合同效力的規定並沒有規定當事人除了簽名之外還必須加印當事人的手印。
所以一般情況下,合同上有簽名就是有效的,不是必須非要有手印,當然按上手印,能更加進一步證明合同簽訂主體的真實性,對於保證合同主體的真實性和降低合同風險是有一定的幫助的,所以有條件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借條上印上自己的手印的,這樣也防止別人來冒充簽名。
我原來也糾結這個問題:借條上是簽名好還是按手印好?按手印模糊不清,真的是有效嗎?自從代理了多起民間借貸糾紛的案子之後才知道:無論簽名或按手印,只要是當事人的行為,都是有效的。
當事人如果不承認,可以做鑑定。如果是當事人的簽名,那麼就可以做字跡鑑定,如果是當事人的手印,那麼就可以做指紋鑑定。兩種形式,只要是當事人的簽名或者手印,都能夠鑑定出來。這就是科學的魅力,你不服不行。
從我打官司這麼多年的實踐中可以告訴你:
一、借條上有借款人的簽名,雖沒有按手印,但只要是借款人的親自簽名,一樣是有效的。
二、借條上的簽名不是借款人親自籤的,但是簽名上的手印是借款人的,那麼這個借條也是有效的。
三、借條上既有借款人的簽名,又有借款人的手印,那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