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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琴琴68947489

    內容:郭巨,晉代隆慮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後,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對母極孝。後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親非常疼愛孫子,自己總捨不得吃飯,卻把僅有的食物留給孫子吃。

    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覺得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

    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罈黃金,上面寫:“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並得以兼養孩子。從此,郭巨不僅過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順的美名傳遍天下。

    擴充套件資料:

    《郭巨埋兒》原文: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妻不敢違。巨遂掘坑三尺餘,忽見黃金一釜,上雲:“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白話譯文:有個姓郭名巨的人,家裡很窮苦。他有個兒子還很幼小。郭巨的母親常常把自己吃的東西,分給孫兒吃。郭巨因為家裡窮得不能夠奉養母親。現在兒子又要分母親的食物。如何是好呢。於是總等著兒子走出的時候。

    再到母親裡去進食物。有一天。兒子跌在水裡死了。郭巨的妻子驚慌得了不得。哭著。郭巨說。你不要驚動了母親。兒子可以再有的。母親是不可以再得的。何不把兒子埋葬了。郭巨的妻子不敢違揹他丈夫的話。

    就在地上掘坑。掘到三尺多深。忽然一個霹靂。把兒子震活了。並且地裡有一釜的黃金。上面有字寫著。說是上天賜給孝子郭巨的。

    出處:出自晉代郭居敬《二十四孝》中的《郭巨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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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電梯壞了,物業不作為,業主應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