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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剛56036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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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噴我的小心
電梯壞了,物業不作為? 電梯怎麼壞的?壞到什麼程度?是否是人為破壞? 這些都沒說清楚。 一般來說,物業公司負責電梯日常維保及小修的費用。 大修甚至更換必須得申請維修基金,基金不夠由業主籌資解決。 人為破壞的,由破壞人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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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車伕6600
提問太簡單,沒有說清楚事件情況。個人理解,電梯故障維修,如果是小錢,物業沒有理由不作為,既然物業不作為,可能性如下,第一個是:電梯故障維修費金額還是比較高的。第二個可能性:動用小區維修基金,得不到業主的支援,或者說沒有維修基金,向業主收取維修費也不可能。那麼作為業主,要想物業維修電梯,就要與物業協調,瞭解維修費用具體金額,落實維修費,這樣,物業應該不會不做為了,如果這樣都不行,說明物業不是不作為,是故意與業主對立,那就想辦法啟動更換物業的程式,更換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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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7224757965857
說電梯我真的很生氣,解放東路366號洪城東方國領電梯一壞就一個月到二個月,物業公司真垃圾沒人問,真的好無語,我也拒給物業費計劃,太氣人了
應該由社群統一管理,然後由社群居委會招用工人員,工資由財政統一發放,小區收入統一上交財政,現在的情況是,小區收入(停車費,充電費,廣告,租金等收入)歸物業和業委會統一分成 ,這些錢根本不能用到業主身上,他們都搞暗箱操作!財務不敢公開,處於無人監管的無政府狀態!所以沒有人去監管業委會的侵犯業主的行為,這就是屬於監管上的漏洞!這些都說明了,小區統一由地方政府管理是當務之急!本來我們業主買的房子憑什麼又要交一筆費用給物業公司!完全可以不用交這筆費用,我們可以交必要的衛生費,保安費,停車費等一些必要的費用給政府,然後由政府統一招聘人員來對小區進行管理!這完全是可以實施的!那些業委會成員享受特權,比如停車費,物業費不用交錢,私下還以各種名目套用維修基金或各種收入,嚴重侵犯了廣大業主的權益!所以我支援取消物業公司,交由地方政府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