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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美聊劇

    生過孩子的女人個人認為比較好些,不過會有太多後續事情。

    比如孩子是跟誰生活的,孩子的扶養問題以及教育問題。

    而多次打胎並未結婚的那孩子也許是玩夠了,想找個老實人嫁了,想安安分分過日子了。總之有了孩子就是女人的牽絆。

  • 2 # 萬念俱揮

    相比較而言我會選多次打胎的,帶個女兒就多一份牽掛,況且這個女兒還是其他人的,兩個人過一輩子也沒什麼缺憾。

    不打胎分手的女孩幼稚,打過胎分手的女人自私,也沒誰比誰更好,天下的女孩誰還不希望自己是個自私幼稚的小公主呢?所以人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怎麼融入

  • 3 # 你媽喊你回家吃飯

    具體要看什麼情況了。

    我們先就女方多次打胎來分析一下:

    1.如果是女方男女關係太混亂導致的多次打胎,而且事後還不思悔改,不接受教訓,那我就不會接受,相信題主也不願意接受這種女人。

    但如果女方最後一次打胎之後女方悔過,自此糾正自己的錯誤,與過去告別,那還是可以考慮的。古話不是也說“浪子回頭金不換”嗎?

    2.如果是少年無知,被愛哄騙而頻繁打胎,最後頓悟過來,與渣男分手想要好好過日子的女人,我覺得接受的毫無壓力。

    3.還有一種,如果一開始女方目的就不純,比如說第三者;或者想用懷胎打胎來達到自己的目的,最後雖然金盆洗手了,想要找個老實人好好過日子了,以後這種錯誤也絕對不會再犯了,我也接受不了。

    而生過孩子離婚的,也有很多原因:

    1.因為男方或者男方家庭的原因離婚。比如男方出軌、家暴等,男方家庭要求生男孩,嫌棄女方欺負女方等等,這種的接受起來完全沒壓力。

    2.因為女方原因離婚。比如女方出軌、扶弟魔或者根本就拎不清,再者,根本就不想好好的過日子,在家中什麼也不幹,也不出去工作,還總是找茬吵架等等。當然這種的女方不會主動告訴你離婚是她的原因,一般需要深入瞭解,多方打聽。

    但不管怎樣,我是不能接受這種女人的。誰結婚不是想有一個家,好好的過日子呢?

    3.兩人因性格等原因不合,協議離婚,和平分手。這個只要雙方合適,接受起來也是毫無壓力的。

    當然,不能以偏概全。

    世上事有千千萬,尚且“一花一世界,一葉一菩提”,那麼打胎離婚的原因具體到每個人身上又是不同的,我們的著重點還是主要在女方三觀正不正,精神正不正常,與己是否相和,你的內心又能不能真的接受她,不再糾結她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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