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在異地去世人員,原則上遺體應當在當地殯儀館火化,禁止運往外地。因特殊原因確需運回原籍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必須經當地民政部門批准;
(2)必須在當地殯儀館進行防腐、消毒等處理;
(3)必須由當地衛檢部門出據的《移運證》;
(4)必須由當地殯儀館承辦遺體運送業務。運送到安葬地殯儀館。
【喪葬辦理程式】:
當親人去世後,死者家屬或單位必須取得死亡證明;正常死亡的,由醫療衛生機構出具醫學死亡證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區、縣以上公安、司法部門出具死亡證明。
一、喪葬辦理程式
1.死亡證明:
當親人去世後,死者家屬或單位必須取得死亡證明:正常死亡的,由醫療衛生機構出具醫學死亡證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區、縣以上公安、司法部門出具死亡證明。
2.登出戶口:
死者家屬持死亡證明書到駐地派出所登出戶口。(外地人可以先火化)
3.聯絡火化:
(1)打電話或派人前往殯儀館或殯葬服務站聯絡火化,登記死者姓名、住址、年齡、性別、死亡原因、死亡時間、遺體所在地、死者戶口所在地;
(2)登記家屬姓名、住址、電話、與死者關係等;
(3)預定服務專案,服務時間。
4.接運遺體:
按預定時間,家屬持死亡證明在指定地點等候靈車接運遺體。
5.遺體火化:
(1)遺體運送到殯儀館;
(2)遺體整容;
(3)遺體告別;
(4)遺體火化,選購骨灰盒、領取火化證明;
(5)領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選定方式安放骨灰,並領取骨灰存放證。此後,家屬持此證明來公墓祭掃。
根據有關規定,在異地去世人員,原則上遺體應當在當地殯儀館火化,禁止運往外地。因特殊原因確需運回原籍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必須經當地民政部門批准;
(2)必須在當地殯儀館進行防腐、消毒等處理;
(3)必須由當地衛檢部門出據的《移運證》;
(4)必須由當地殯儀館承辦遺體運送業務。運送到安葬地殯儀館。
【喪葬辦理程式】:
當親人去世後,死者家屬或單位必須取得死亡證明;正常死亡的,由醫療衛生機構出具醫學死亡證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區、縣以上公安、司法部門出具死亡證明。
一、喪葬辦理程式
1.死亡證明:
當親人去世後,死者家屬或單位必須取得死亡證明:正常死亡的,由醫療衛生機構出具醫學死亡證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區、縣以上公安、司法部門出具死亡證明。
2.登出戶口:
死者家屬持死亡證明書到駐地派出所登出戶口。(外地人可以先火化)
3.聯絡火化:
(1)打電話或派人前往殯儀館或殯葬服務站聯絡火化,登記死者姓名、住址、年齡、性別、死亡原因、死亡時間、遺體所在地、死者戶口所在地;
(2)登記家屬姓名、住址、電話、與死者關係等;
(3)預定服務專案,服務時間。
4.接運遺體:
按預定時間,家屬持死亡證明在指定地點等候靈車接運遺體。
5.遺體火化:
(1)遺體運送到殯儀館;
(2)遺體整容;
(3)遺體告別;
(4)遺體火化,選購骨灰盒、領取火化證明;
(5)領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選定方式安放骨灰,並領取骨灰存放證。此後,家屬持此證明來公墓祭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