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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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孟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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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舟曉月
這樣分析
亮劍裡,李雲龍有兩次軍事行動是自己私自決定的,這兩次都取得了勝利。一次是突圍,他沒按上級即定路線,而是反功正面突圍成功,擊斃板田聯隊長(一炮轟死的),雖有突出戰功,但是屬戰場抗命,所以,免職去了被服廠,這是輕的。又一次是圍打平安縣城,並打了下來,消滅了日本特種作戰部隊,報了仇,並擴大了根據地(聯成一片),戰績極大,但處理結果是,功過相抵,沒有戰功,假如平安具沒打下來,結果可想而知。
說到這裡,就是說,黨,政,軍一切事務的批准和行動是有規定程式的。不可違背。即使是正確的行動!本案中,丁義珍的抓捕,因其是副市長,需省委批准,不是單靠有證據怕他逃,就可以越權行動!
我的理解,閒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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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慎獨陸先生
檢察院作為法律監督機關沒有確鑿證據是不會隨便抓人的,反貪局也只是管理貪汙受賄,現實中都是紀委監委和公安辦完才是檢察院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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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九品芝麻官22
即使你有證據表明丁義珍貪汙腐化,但是沒有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是沒有權力去抓人的。就算你抓得對,也會落個目無領導,無視上級的名聲。政治前途也就終止了,季昌明這種老鳥怎麼能犯會犯這樣的錯誤,陳海著急,所以陳海死了在體制內是一定要嚴格遵守遊戲規則的,畢竟包拯千古就只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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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醉明稚
一是反貪總局要求協辦抓捕只有候亮平個人口頭電話通知,程式上有瑕疵,不好已反貪總局名義進行抓捕;二是以地方檢察院名義對省管幹部動手需經得省委相關領導同意,規矩和法律沒有矛盾,但在執行中有約定俗成。
很顯然,樓上二位的答案別人不想要。丁位置高,不是一個局長說抓就抓的,另外沒有手續。還有政治方面的考慮吧。另外就是上頭越級指揮我的手下,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