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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獅子笑眯眯

    在古代,彩禮一般指的是,訂婚儀式上,男方家以訂婚男子的名義送給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錢兩部分構成的“彩禮”,其中錢為財(聘金),物為禮(聘禮)。女方收受彩禮後,也會送男方一些物品,稱作“回禮”。彩禮中的物一般都是價高但實用的物品,回禮一般為女性親手製作的物品。但是現在,彩禮被賦予了太多的物質含義,甚至成為沉重的負擔,失去了本意。

    作為自古以來的婚姻習俗,彩禮的存在是一種美好的祝願,希望的事締結兩姓之好,倡導的也是禮尚往來,古時候的嫁妝就是女方根據彩禮擬定的。一般情況下,都是在彩禮的基礎上有一定的新增。古時候嫁妝的多少直接決定了女方在男方家裡的地位,那都是她的私人財產,是可以當做自己的私產的。

    而現在大家過分強調了彩禮,尤其是一些農村,出現了天價彩禮。比如網上被盛傳的萬紫千紅一片綠,聽名字應該包括三種面值不同的鈔票,萬紫指的是5萬,不過要10000張5元的,千紅是指1000張100元,一片綠肯定指的是50元了,要600張,算了一下應該是18萬。所以也就有了很多質疑的聲音,認為是女方在賣女兒,而且是明碼標價。當金錢成為衡量幸福的標準,幸福其實反而變得廉價,因為愛情應該是無價的。如果超出了男方的能力範圍,可能會成為小夫妻一輩子都耿耿於懷的往事。因為彩禮離婚的也比比皆是。

    那我們真的要取消彩禮才合理嗎?也不盡然,我們不能因噎廢食。我們應該回到彩禮最初的初衷,婚姻還是需要儀式感的,我相信很多有女兒的父母也不是真的就是見錢眼開,而是希望看到男方對女兒的重視。男方去女方提親,總還是需要禮物的,在自己能力範圍內,該有的禮數還是要有的,就是去親戚家串串門你也不會空著手吧。只要表達出對岳父岳母的尊重和對妻子的敬重,數目多少並不重要。

    同樣的,女方也要在能力範圍給出一定給出回禮,正是因為只收不給,才被人認為是在賣女兒。不要覺得嫁給別家,就是別家人了,女兒永遠是自己的,情分不能因為錢了斷了,我想很多父母還是很願意幫助女兒一把的。

    說了這麼多,很多人會說,有的父母就是把女兒當商品漫天要價。我不否認,這個世界有自私的人,就有自私的父母。我的建議是小夫妻好好溝通,兩人達成一致,就總會有解決辦法,各自跟自己的父母商量。結婚本來就是兩個人互相妥協遷就的過程,也是兩個家庭互相妥協遷就的過程。

  • 2 # 堅強小吳

    彩禮可以適當的要,彩禮也是中華悠久傳統,但也要在可控範圍內,現在彩禮變成攀比陋習,杜絕高額彩禮關係到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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