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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上籤2405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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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夕陽未紅透
很多合同都是在買房時簽定的,隨著物業法出臺,各地出臺了劃類定價,相應的漲價。但劃定了小區各類的服務的指導價或最高價,並公示。如果不高於指導價,你還是要按時足額交納物業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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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音樂人高階
❤基本都是9成小區沒有業委會。就那一成有業委會也無法每年一次大選。業主人多,心齊是不可能的。開發商和物業是一夥的。沒有業委會就有物業這是天大的漏洞。業主花錢僱傭的物業,確讓第三方管理物業,這明顯就是僱傭個爹。(物業和第三方關係緊密,業主們在小區住才能每時每刻發現服務問題,另外小區那麼多,物管根本沒有精力和人員管那麼多。再說很多人都不知道什麼是業委會和第三方部門是啥)。業主們交的物業費,業主應該對物業的工作有懲罰權。我想這應該是最基本的權利。也能促進物業工作更好。所以物業必須繳納5萬到50萬的抵押金給業委會,和業委會簽訂具體服務罰款的細則。如果有業主舉報業委會哪裡不合格就可以扣除一部分抵押金做業主獎勵。這樣就合情合理合法了!誰出錢誰就該有權利。業委會必須每年一次大選。如果沒有業委會或是不能每年一次大選的小區,物業真的不該存在。業委會有在全省自由選擇物業公司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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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蘋果耗子
若物業違約,物業費如何繳納,遵循“有約從約,無約從法”的法律原則。
若合同中約定了物業的違約責任:那麼物業就應當按約履行補救義務或者支付違約金給業主,相應的費用應當從物業費中扣除。
若合同中未約定物業的違約責任:一方面,根據《物業管理條款》第六章法律責任中的相關規定,物業公司可能會被政府罰款,督促整改,嚴重的甚至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另一方面,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物業的違約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須承擔對業主的損失賠償責任,相應的費用,理所當然的可以從業主須繳納的物業費中扣除。
進一步說,若物業服務質量差的令人髮指,業主有權拒繳物業費,但須注意保留物業服務違約的相關證據,以免被反訴。
回覆列表
拒繳最終受害人還是業主,更是不合法,也不理智的表現!
我認為物業費應及時繳納,如果物業確實沒按合同辦事,那麼交費業主可以書面通知物業,並限期整改,預期未整改的應向當地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