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大學成績學分績點是以學分與績點作為衡量學生學習的量與質的計算單位,以取得一定的學分和平均學分績點作為畢業和獲得學位的標準,實施多樣的教育規格和較靈活的教學管理制度。
2、計算方法:國內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計算方法是:績點=分數/10-5,學分績點=學分×績點=學分×(分數/10-5)。
3、例如:某學生的五門課程的學分和成績為: A課程四個學分,成績92(A); B課程三個學分,成績80(B); C課程兩個學分,成績98(A); D課程六個學分,成績70(C); E課程三個學分,成績89(B)。 以上五項成績GPA為: 四分制演算法GPA=(4*4+3*3+2*4+6*2+3*3)/(4+3+2+6+3)=3.00。在具體運用中,美國大學經常採用總平均績點與最後兩年平均績點。擴充套件資料作用1、績點是課程學習質的體現,它充分反映了學生掌握課程知識的程度,而不包括績點的學分制是不完整的。因此,許多高校引入績點制來進一步完善學分制,使課程學分與績點相結合,成為課程學分績點,透過計算平均學分績點來區分學生的學習質量。2、為了使GPA準確評價學生的學習,教務部還規定各門課程都大致符合正態分佈,再次強調:各門課程最後確定的總成績中,優秀率(85分以上)原則上不超過20%,不及格率(60分以下)應有1%-10%。3、各院系教務員在錄入成績之前,應對成績分佈進行檢查,如偏離太遠,應將成績交院系主管教學的院長/主任,要求任課教師對成績作出微調。另外,全校通選課、公共選修課作為全校學生必修的課程,成績更加應該符合學校給出的分佈,這對於GPA評價的公正性尤其重要。
1、定義:大學成績學分績點是以學分與績點作為衡量學生學習的量與質的計算單位,以取得一定的學分和平均學分績點作為畢業和獲得學位的標準,實施多樣的教育規格和較靈活的教學管理制度。
2、計算方法:國內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計算方法是:績點=分數/10-5,學分績點=學分×績點=學分×(分數/10-5)。
3、例如:某學生的五門課程的學分和成績為: A課程四個學分,成績92(A); B課程三個學分,成績80(B); C課程兩個學分,成績98(A); D課程六個學分,成績70(C); E課程三個學分,成績89(B)。 以上五項成績GPA為: 四分制演算法GPA=(4*4+3*3+2*4+6*2+3*3)/(4+3+2+6+3)=3.00。在具體運用中,美國大學經常採用總平均績點與最後兩年平均績點。擴充套件資料作用1、績點是課程學習質的體現,它充分反映了學生掌握課程知識的程度,而不包括績點的學分制是不完整的。因此,許多高校引入績點制來進一步完善學分制,使課程學分與績點相結合,成為課程學分績點,透過計算平均學分績點來區分學生的學習質量。2、為了使GPA準確評價學生的學習,教務部還規定各門課程都大致符合正態分佈,再次強調:各門課程最後確定的總成績中,優秀率(85分以上)原則上不超過20%,不及格率(60分以下)應有1%-10%。3、各院系教務員在錄入成績之前,應對成績分佈進行檢查,如偏離太遠,應將成績交院系主管教學的院長/主任,要求任課教師對成績作出微調。另外,全校通選課、公共選修課作為全校學生必修的課程,成績更加應該符合學校給出的分佈,這對於GPA評價的公正性尤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