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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因為感冒吃了感冒藥,一個人混混沌沌在屋內睡著了,她的仇人小剛為了報復她,從屋外用鎖把她的門鎖住,一直持續達24小時,期間小美一直未醒,24小時後小剛把鎖開啟離去,但小美醒來對自己被鎖之事渾然不知,小剛是否構成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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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輕風吹過那城

    以我這文盲來看,鎖人者應該構成非法拘禁罪吧,我覺得犯罪行為已經發生,只是因為女孩生病睡著了沒有構成後果。如果女孩病情加重,中途起來,但是出不了門,耽誤了病情,不知道是不是還要增加別的罪名?望科普。

  • 2 # 豫法先鋒

    坦白的說,這個問題在理論界和實踐中是有爭議的。

    一般來講,實踐中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因為既然被害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被拘禁,也就無所謂報案,自然不會有公安機關的介入,當然不存在犯罪。

    所以我們更多的是從理論上進行探討,以準確把握犯罪的構成要件和真諦。

    何為犯罪?我《刑法》通說認為犯罪是指觸犯刑法,應受刑法處罰的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這個簡單的定義包含三層含義:

    一、罪行法定。刑法不規定不為罪,刑法不規定不處罰。白話就是刑法沒有規定的東西,任何人幹了不構成犯罪,也不會處罰,因為根本就沒有規定。刑法是嚴厲的,所以必須提前廣而告之,既然沒有規定,自然不用處罰。

    二、罪責刑相適應。刑法規定了犯罪的不同量刑幅度,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予以綜合判斷,對號入座。白話就是犯多大的罪,定多大的刑,罪越大,刑越重,罪越小,刑越輕。

    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刑法是所有規則中最為嚴厲的處罰,必須達到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才能適用。白話就是你的行為嚴重觸及了社會中他人的財產、安全及公共利益,必須對行為人予以懲戒,才能維護公共秩序與社會和諧穩定。

    按照上述三點進行分析論證: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限制他人人身的行為,符合罪行法定原則的要求,但由於被害人昏睡一天,沒有造成任何實質性危害,不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也不符合罪責刑相一致的刑法原則,不具有刑事可罰性,所以三個條件有二個條件不能具備,故不能構成非法拘禁罪。

    犯罪構成要件是中國認定犯罪與否的標準,透過犯罪構成分析論證,能夠較好地判斷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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