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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鄭四爺明舟

    過去流放犯人,千里行沒車沒馬,有枷有鎖,看押的人,雨雪有阻,病餓交加,到地方少則半月,

    多則一年,交地方死傷參半。

  • 2 # 布里茨

    九死一生的發配之旅

    古時量刑多以“笞、杖、徒、流、死”五種刑罰裁定,其量刑排名是由輕到重,流放是僅次於死刑的重罪。

    如果一個人被判處流放,發配千里以外,需要走多長時間?《水滸傳》中有一個很典型的案例人物:林沖

    林沖因私自攜帶武器,誤闖宋朝國防部辦公廳,被判處:脊杖二十,刺配遠惡軍州。遠惡軍州顧名思義就是發配到宋朝邊境軍區,歸邊防部隊轄屬,具體地點是河北滄州,距離東京汴梁城兩千餘里地。

    咱們先看看林教頭出發前是何許模樣:衣服一包,銀兩些許,囚衣一套,草鞋一雙,面刻金印一幅,身上杖打二十,七斤半的團頭鐵葉護身枷一面。

    林沖出城第一天走了三十多里地就住店了,隨後三兩天,林沖傷口發作走的一天比一天慢,大約四天的時間走了估計也就一百多里地,這麼算下來,林教頭要想到滄州,以這個狀態得走兩個多月。

    而且有個細節,林沖被脊杖時有熟人關照沒受重傷,要是二十杖結結實實打下去,董超、薛霸最多就是公費七日遊就能回去交差。

    後來,野豬林事件發生,林沖暫時脫離苦海有了車坐。先不管什麼車子,起碼行進速度是提起來了,走了大概十八天就到滄州七十里地以外,也就是說每天能走大約一百餘里地了,總行程算下來前後二十三天左右。

    問題是古代犯人哪有林教頭的待遇,拖著傷上路不說,一路身批重枷,飢渴勞頓,傷累交加,多半路上就得交代了。而且押送是有期限的,衙門會根據路程遠近規定時限,沒有按時到達,押解官差也跟著受罰。

  • 3 # 問聞文溫

    往往被流放千里之外的,身上多少都有些傷殘之處,按現在步行川藏線的時間來算,古人被流放千里之外少說得二月,多則命喪黃泉。玩玩了!

  • 4 # 大神婧

    怎麼著也得十天半個月啊,古代的時候還都是步行,不跟現在有汽車火車的,流放千里,那不得大半月走啊!兩條腿怎麼也比不上四個輪子,一天至多也就走50公里了,還帶著夾板,走也走不快啊!大半個月也是少的!而且走快走慢也不是自己能決定的。由押送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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