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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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瓜皮可以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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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笑笑媽媽
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所以題主的情況雖然沒有擺酒席,但是雙方已經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結婚證,構成了法律上的婚姻關係。
如果對方悔婚,建議雙方坐下來好好敞開心扉談一談,畢竟走到了結婚這一步,雙方都是有感情的,不會輕易說放棄就放棄。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祝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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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戀戀荷顏
我們這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兩個年輕人領證了,卻因為彩禮取消了婚禮。兩家鬧來鬧去,誰也不服誰,男方以為自己領證了就屬於合法,一氣之下想強行周公之禮,女方不幹了要報警,結果差點鬧成婚內強姦。兩家從親家鬧成仇家,結婚肯定沒戲了,離婚也協商不成,鬧來鬧去差點去法院打官司,甚至叫來電視臺的幫助節目來採訪,一時間成了一方笑話。後來還是在別人勸解下,達成協議離婚了。
領了結婚證,在法律上就說合法夫妻了。雖說按照風俗習慣,辦了個婚禮和酒席得到親朋好友的祝福才算結婚。
如果還沒有辦婚禮,對方不想嫁給你了,就只有協商去離婚,協商不成也可以起訴法院。
我覺得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領證前一定要考慮清楚,畢竟不是小孩過家家,說變就變,要為自己考慮也要為對方考慮。
悔不了婚了,只有離婚這一法律途徑了。
你要是怕,覺得很多事沒考慮好,就別忙著洞房,對大家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