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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龍門賬

    為什麼?可能對增值稅相關知識有一定的了解,對進項稅額尤為關注,怎麼說?我們一起來簡單了解一下。

    相關稅費計算:

    印花稅:購銷合計3000000,按0.3‰計算,應納稅額=3000000*0.3‰=900元;

    增值稅:應納稅額=2000000*13%-1000000*13%=130000元;

    城建稅及附加:1300000*12%=15600元;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00000-1000000-900-15600=983500元;應納稅額=9835*25%=245875元。

    6月份取得3%專用發票:

    6月份從乙公司(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購進商品100000元(不含稅),取得代開的專用發票。當月同樣將該批商品以200000元對外出售。

    相關稅費計算:

    印花稅:購銷合計3000000,按0.3‰計算,應納稅額=3000000*0.3‰=900元;

    增值稅:應納稅額=2000000*13%-1000000*3%=230000元;

    城建稅及附加:2300000*12%=27600元;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00000-1000000-900-27600=971500元;應納稅額=971500*25%=242875元。

    稅費合計:900+230000+27600+242875=501375元。

    6月份取得3%的普通發票

    6月份從乙公司(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購進商品100000元(不含稅),取得的是普通發票。當月同樣將該批商品以200000元對外出售。

    相關稅費計算:

    印花稅:購銷合計3000000,按0.3‰計算,應納稅額=3000000*0.3‰=900元;

    增值稅:應納稅額=2000000*13%=260000元;

    城建稅及附加:2600000*12%=31200元;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00000-1030000-900-31200=937900元;應納稅額=937900*25%=234475元。

    兩種稅率稅費對比:

    ①13%專票VS 3%專票

    5月取得的是13%專用發票,6月取得3%的專票,兩者比較,5月份繳納的稅費是392375元,6月份繳納的稅費是501375元。5月份明顯比6月份納稅少,少交109000元稅款,好像是13%的專用發票划算。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我們往下看。

    購進同樣的商品,5月份需要支付1130000元,6月份需要支付1030000元,6月份要比5月份少支付100000元貨款。

    6月份,按3%的稅率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比5月份的少100000元,導致應納增值稅多交100000元,從而使城建稅及附加多交12000元,少付的貨款(100000元)與多交的稅款(100000+12000=112000元)相低後,差額還是12000元,考慮企業所得稅的抵稅作用,總體多支出9000元。

    ②13%專票VS 3%普票

    結論

    可見,當6月份取得3%專用發票,比5月份多交9000元稅款,稍微劣勢。當6月份取得的是普通發票,多繳納的稅款為34200元,更不佔優。

    也就是說,同等條件下,取得13%的專用發票,會少納稅。

    因此,為什麼一般納稅人願意接受13%的專用發票,而不願意接受3%的,不難理解。

    大概就是這樣,我先閃了。

  • 2 # 資深稅官與您聊稅務

    在經濟交往中,絕大多數一般納稅人比較願意同一般納稅人進行經濟往來,不太願意同小規模納稅人進行經濟往來,客觀上是由於: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稅率,而小規模納稅人則適用比例較低的簡易徵收率。這是由供貨方納稅人身份及納稅人所從事的行業、提供的服務所決定的,而不是客戶主觀上要供貨方提供13%或3%的發票就能提供的。

    例如:在一般商品交易過程中,一般納稅人開具給一般納稅人客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13%的稅率,而小規模納稅人開具或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3%的徵收率。這之間有10%的差額。如果一般納稅人客戶接受小規模納稅人的業務和其開具或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那麼這個一般納稅人客戶就要多承擔10%差額的稅金。

    我們可以從增值稅的抵扣原理簡要說明一下。

    增值稅在商品流轉過程中,是一個環環相扣的鏈條,上游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標明的稅金,在下游企業中是可以進項稅額抵扣的。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現行稅法規定,一般納稅人適用的一般稅率,按照從事的行業和經營的商品、服務不同,分為13%、9%、6%和零稅率。

    一般貨物交易適用13%的稅率。

    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適用9%的稅率。

    電信增值服務、金融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適用6%的稅率。

    小規模納稅人一般情況下只提供適用3%徵收率的發票。這期間的比率差別是顯而易見的。

    這就是在經濟交往中,絕大多數一般納稅人比較願意同一般納稅人進行經濟往來的客觀原因。

  • 3 # 稅收視點

    看了題主的這個問題,和題主舉的例子,明白題主的意思,這個問題曾經有納稅人也提出過,是的,可以抵扣的進項稅款怎麼來的?是購進貨物時花錢買進來的,抵扣的多,購進貨物時支出的錢也是多呢。

    我們以題主給出的例子計算,就是在貨物銷售價格不含稅條件下計算。

    計算如下:

    某件商品不含稅價100元(價格不含稅)

    ⑴從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3%)處購貨物進需要支付:

    100元銷售額

    進項稅款=100×3%=3元

    合計支付103元

    ⑵從一般納稅人處購進:

    100元銷售額

    進項稅款=100×13%=13元

    合計支付113元

    按照題主的說統一售價200元,具體繳稅如下

    ①一般納稅人購進需要應繳增值稅

    =200×13%-13=13元

    ②小規模納稅人處 購進需要應繳增值稅

    =200×13%-3=23元

    也就是說,進貨時多花10元支付進項稅額,那麼在銷售之後,就會少繳10元。

    如果忽略稅費附加,從絕對值計算,兩者似乎並沒有區別,我少繳的稅款,在進貨時多付錢的吖,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題主的問題是有道理的。

    那麼兩者有區別嗎?

    最顯而易見的區別就是,從一般納稅人處購進貨物銷售後賺100元,需要繳納13元增值稅,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貨物賺100元,需要繳納23元增值稅,稅負是不同的。

    一般納稅人稅負=(13÷200)×100%=6.5%

    小規模納稅人稅負=(23÷200)×100%=11.5%

    但同時從一般納稅人處賺購進貨物銷售後賺100元,需要佔用資金126元,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貨物銷售賺100元 資金佔用126元,資金利潤率相同。

    總結

    進項、銷項稅率一致的條件下:

    應繳增值稅=進、銷增值額×適用稅率

    在進項、銷項稅率不一致的情形下:

    應繳增值稅=進、銷增值額×(適用稅率+稅率差)

    還是以題主的例子計算:

    一般納稅人從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3%)處購進貨物應繳稅額

    =(200-100)×(13%+〔13%-3%〕)=23元

    所以,這樣分析,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條件下,從適用高稅率的納稅人處購進貨物進項抵扣還是划算的,稅負低轉嫁更容易。

  • 4 # 康愉子

    很簡單,這是跟增值稅的計算邏輯決定。

    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是採用的一般計稅法,簡單說就是,要繳納的增值稅額,等於銷項稅額 -進項稅額。

    從這個公式中,很容易能看出來,進項稅越多,最後要交的增值稅就越少。

    自然,在採購價格確定的情況下,拿到13%稅率的發票,和拿到3%稅率的發票,進項稅是一樣。比如,總價是1000塊,那3%的稅率,進項稅只有29,而13%的發票,進項稅只有115。差距還是蠻大的。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公司採購不要3%的發票的原因。

    當然,也有些公司財務很精明,她會仔細算一筆賬,不同的稅率和價格,對整體要交的稅有怎樣的影響。同樣的價格,3%下,採購成本會增加,那利潤會減少,所得稅會減少,而增值稅增加,附加稅費也會增加,總的影響就是這兩項綜合後的結果,

    然後,在看,是不是可以要求對方降價,來彌補要多餘的損失,那樣,價格下降也不能單單考慮增值稅,也是要考慮所得稅,和附加稅費。

    財務的賬,其實就是在這些細微之處吧。

  • 5 # huaihua老周

    其實老周認為,從增值稅的稅負成本角度來看,13個點的進項發票和3個點的進項發票對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的稅負成本是一樣的效果。

    但是,取得13個點的專票,相對來說更為有利。

    從門面上看,取得進項發票的稅率不一致,確實會導致增值稅稅負不一致。

    老周食品有限公司系一般納稅人,假設在2019年9月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貨物100萬元,取得的3%徵收率的進項稅額3萬元,當月加工後銷售出去,取得銷售額200萬元,發生銷項稅額200×13%=26萬元,那麼9月應交增值稅26-3=23萬元。

    若2019年9月是從一般納稅人取得進項發票100萬元,進項稅額13萬元,當月應交增值稅26-13=13萬元。

    看的出來啊,若取得的是3個點的專票,應交增值稅23萬元,增值稅稅負率為23÷200×100%=11.5%。

    若取得的是13個點的專票,應交增值稅13萬元,增值稅稅負率為13÷200×100%=6.5%。

    既然增值稅稅負率有差距,為什麼增值稅的稅負成本又沒差別呢?

    這裡不得不說增值稅的一個天才設計,那就是增值稅是價外稅,可以層層轉嫁。

    老周就按上面提到的案例給你分析一下你就明白了。

    我們先分析3個點的專票。你進貨支付了進項稅額3萬元,發生銷項稅26萬元,應交增值稅為23萬元,那麼這個流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描述就是這樣的:你購貨墊付了稅款3萬元,這3萬元由你的上游交給了稅務局,然後你銷貨時又從你的下游收回來稅款26萬元,扣除你墊付的稅款3萬元,你向稅務局交了23萬元稅款。

    如果你取得的是13個點的進項發票,那就是你先墊付了稅款13萬元,又從你的下游收回來稅款26萬元,扣除你墊付的13萬元,應向稅務局上交13萬元。

    看出問題來沒?不管你是3個點的專票還是13個點的專票,實際上都是自己先墊錢進去,然後又從你的下游把錢收了回來,差額部分交給稅務局,在增值稅的這個流程中,你實際上沒有負擔一分錢。

    3個點的專票和13 個點的專票對稅負的影響差別在哪?

    這個差別其實在增值稅的附徵,也就是會影響到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的負擔。

    以上面3個點專票為例,當月應交增值稅23萬元,那麼應交:

    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23×7%=1.61萬元;

    教育費附加23×3%=0.69萬元;

    地方教育附加23×2%=0.46萬元。

    合計應交附加稅費1.61+0.69+0.46=2.76萬元。

    以13個點的專票為例,當月應交增值稅13萬元,那麼應交:

    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13×7%=0.91萬元;

    教育費附加13×3%=0.39萬元;

    地方教育附加13×2%=0.26萬元。

    合計應交附加稅費0.91+0.39+0.26=1.56萬元。

    所以,真正的差異其實在這,取得13個點的專票可以減少附加稅費的支出,附加稅費是要進入到企業成本費用的,會影響企業的利潤,所以,一般納稅人更喜歡13個點的專票,不太願意跟小規模納稅人合作,因為小規模納稅人只能開3個點的專票。

    所以,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在選擇進貨渠道的時候,儘量還是要選擇同樣是一般納稅人身份的公司合作,因為這確實會影響到公司掙錢的多少。

  • 6 # Mis唔

    對於一般納稅人而言,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在收取對方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當然是稅點越高越好,稅點高,意味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多,則應繳納的增值稅就好減少,同時,對應的附加稅也減少,因而起到降低企業稅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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