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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拳力以赴20126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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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工也矯情
呆在家裡。等待交警大隊和法院處理。中途交警隊會傳喚你做筆錄。去就可以了。如果家屬價位太高。接受不了就一口回絕。說出自己最大賠償金額。這個可以讓交警隊幫忙傳達 實在接受不了就等法院傳票就可以了。 不過如果走法律程式。撞死人會坐牢的。 私了不會。可以爭取到監外服刑。經常去交警大隊報道 就是檔案有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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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晚魚非非
親身經歷,幫朋友解決事故,我到現場時,兩車停在行車道上,沒動車沒動現場,朋友開車追尾我方全責,當時就認了,車損不嚴重,我車頭保險槓凹陷,對方後備箱凹陷。對方說車上有一朋友是孕婦,可能是受驚嚇,自己走了,可能去醫院了,過會警察保險都來了,定完我這邊全責,雙方沒異議,就回交警隊開責任書,然後準備走保險,車子其實都簡單,對方就說孕婦的事,孕婦的事可大可小,說光解決車的事不行,還有孕婦的賠償,警察讓孕婦來,孕婦說來不了,說讓孕婦家屬來,然後陷入僵局等家屬,期間我把朋友叫出來單獨問,車有乘客險,每座五萬,三者100萬,然後我又諮詢下我其他做車險的朋友問下三者100萬具體什麼概念,過會孕婦媽一人來的,問我們嘛意思,我說如果真受傷了,我們有三者保險,孕婦可以去醫院看病,保險都能報銷,孕婦媽不認,說現在檢查了沒事,以後說不準會怎麼樣,又說什麼高齡產婦,懷孕多不容易,張嘴要三萬,這三萬意味著需要我朋友自己掏錢,朋友也不認,警察問我們嘛意思,私了還是正常走程式,我說要私了,連修車帶孕婦一起賠4000,至於對方怎麼分我不管,要不就走程式,該修車修車,孕婦該法院起訴就起訴,我們不可能修車走保險,然後還自己掏錢賠孕婦,孕婦媽又墨跡半小時,警察也在中間調節,我吐口修車走保險,孕婦單給兩千,算是人道主義,孕婦媽還是不認,三萬變兩萬,我們看沒啥可談了,最後我同意修車走保險,孕婦一份不賠,讓她去法院起訴,孕婦媽還一直威脅說去法院告我們,我們也沒理,拿了事故認定書就走了。
最後的結果是,修車走保險3000,孕婦沒賠錢,事情一個月後孕婦方估計也是諮詢過律師了,起訴根本佔不到便宜,又透過警察聯絡我們說再坐下來談談,我們直接回復警察不談,讓她起訴吧,我們等著應訴,然後孕婦的事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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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開車撞人太多了,已經成為時代殺手,換成是誰都難以諒解。多少女性同志學開車,無端端就撞死了人,你這是拿人家生命在開玩笑吧!有保險有錢賠償就不得了啦!類似這樣的撞人事件都是難以讓誰驚解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