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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社會,一些家庭都是男方買房,女方簽字。不然不嫁,請問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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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元寶中醫

    世上很多事都不合理,但它有道理。

    男女雙方談戀愛,男方覺得女方可託付終生,並且自己也在婚後對家庭負責,感情專一,籤老婆的名有什麼不好?何況女方婚後要冒著危險給你生兒女,孩子生下來,自己已經從少女變成少婦,還要繼續培養孩子等等,一系列的苦與艱辛,所以如果愛,不必計較,老婆的付出是無價的,不是一棟房可以抵消價值的,既使房子籤老婆的名字,也屬於你的。因為畢竟孩子是你的。

  • 2 # 毛豆配叉燒

    合適並不合適,巴掌捱到誰臉上誰才知道痛。

    首先,鼓勵婚姻法對女性,兒童,老人權益的保障。

    再談這個問題,當然,我沒遇到過這樣的問題。

    倒是聽說過一些關於此類事情的問題,比如說,女方結婚的前提是男方買房。至於這個房子歸屬權的問題,就不知道了。

    我個人認為,婚姻的本質是相濡以沫。

    至於買房添不添名字,這種口水仗打的是沒什麼意思的。

    如果男方付首付,雙方一起還貸,或者女方也投入大量家庭生活的開支,我認為是有理由和情理添女方名字的。

    如果男方婚前全款買房,我認為女方不應以任何理由要求男方添名字,個人認為不合理,至於合不合情,那要看你們的情是怎樣的。

    至於某些女性用此類標準來衡量一個男人的真心,個人覺得並不妥當。

    沒有百分之一百的保障,也沒有完全可預見性的將來,無非是看兩人的相處,三觀磨合。

    此類矛盾並不是一定要去批判,站在各自的立場上互噴。

    愛情裡的樣子,周瑜打黃蓋,願打願挨的心甘情願。

    只是現在普遍大家不是這個樣子罷了。

    非得說一個理想環境,那隻能願世界大同了。

    把婚姻當成買賣,必然有得有失。

    千金難買你高興,覺得對你就去做。

  • 3 # 心中無苦就是樂

    合理不合理,男女雙方自願的。男方如果認為不合理,也可以不讓女方鑑字。再者,法律對夫妻婚前財產,也有明確規定。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會很樂意借給別人自己整理的筆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