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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半秒看透本質

    一年內離婚23次,半個月離婚一次,這麼高頻率的離婚可以錄入吉尼斯紀錄了!這種把婚姻當兒戲的草率態度不可取!

    半個月離婚一次,也就是說在結婚前肯定沒有相互瞭解的,平均從認識到結婚到離婚總共才十幾天的時間,純粹屬於“閃婚閃離”。

    “閃婚閃離”現象不外乎如下幾種情形。

    1.追逐所謂“一見鍾情”,事前沒有充分了解,又不願意認真對待磨合期,任性而為,對眼就結,不稱心就離。

    2.以婚姻為跳板,達到斂財或上位的目的。實現願望,或失去希望,立馬一拍兩散。

    3.遊戲人生,純粹以玩弄異性為目的。

    4.有“性癮症”或其它心理疾病,需要不停地變換性伴侶,或性伴侶無法持久滿足其無度的需索。

    5.對情感和社會的報復性折騰,其實戕害的是自己的人生。

    6.其它不得而知的原因。

    總之,“閃婚閃離”背離社會公序良俗,不值得肯定和認同。有病就去醫治,無病就好好修身養性。

  • 2 # 苗兒情感

    一年內離婚23次。看到這個數字,我真的特別氣憤。你拿婚姻做什麼?是兒戲。還是過眼雲煙一會兒就淡了,或者是你拿婚姻只是作為你斂財的一個籌碼,以換取可觀的利潤。

    現實中的奇葩事情真的很多。前幾天就看了一個新聞。一個地方拆遷有補償,為了獲得更多的補償款,一個大家庭裡面的幾個人,輪換著結婚,然後再離婚。就是為了想獲得國家的多額的補償。他們就是鑽國家規定的離婚自由的空子。用結婚,然後再離婚的方式。獲取經濟利益。最終被發現。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我不知道這個問題是不是從那裡引申出來的。以婚姻為兒戲的人都是可惡的。她們是對婚姻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感情的踐踏。是道德低下的人。

    閃婚閃離的現象也是有的。不過有的閃婚就是經過。雙方的深思熟慮。確實被深深地吸引。才做出來了,決定。就像歌唱家劉歡的婚姻就是在認識七天後就做出來的。但是卻為對方負責。有一段美滿的婚姻。

    而有些婚姻是因為雙方的武斷。沒有經過深思熟慮。沒有責任感的。而結婚後結果很短的時間就離婚。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也應該受到批判的。

    所以我覺得。為了度絕一年內反覆的結婚離婚。或者是閃婚而很快離婚的現象。國家可以規定一個期限。在多長時間內是不準再結婚。來扼殺他們隨意結婚或者是離婚的念頭。來保證婚姻的真實性。強制某些人必須為此付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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