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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古越南鄉

    愚見這類問題不能簡單地說是合理還是不合理,要想把問題解決掉,應該理性地分析,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問題?從被佔田的農戶角度來看,你佔了我的田,我就沒處去種田了,這田是我依法承包的,憑什麼讓你佔了不給補償,你只要想想,這田能種幾年,一年有多少出產量,摺合人民幣是多少錢,就曉得其價值所在了,十倍補償從土地的出產及使用年限上看是不過分的。何況,現在政策來了,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地不隨人走,被佔了田,原來的承包方就是失地人群,其正當權益理應得到維護。從徵田方來說,大約是摳法規法條的,如果對於這類情況,國家明文規定有補償上限,那就依法得了嘛,但是,建議考慮失地方的合理關切,由此,或有益於問題的最終解決。

  • 2 # 新農志

    凡事要客觀判定,依法、依規、依理判定,一般都能達成共識。基於此修路一事,我們不能僅憑單純的“幾倍賠償”就定性是否合理,還是要具體事物具體評判的。

    既然是道路拓寬,那為何拓寬?是誰主張的拓寬,到底是個人還是村集體?如果是村集體的話,在拓寬道路之前是否有過協商?如果有協商的話,是否達成共識?如果沒有達成共識, 給出的賠償標準是否是依法、依規給予的賠償?

    如果已經依法依規給予對方補償,最終的賠償方法和金額低於對方的的心理預期,假設比10倍補償低,那對方必然會不同意。最好的處理辦法就是冷處理,只要村裡給他的賠償是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賠償的,那就別在乎那麼多,也不用妥協。

    如果是我,那就直接擱淺,道路不拓寬,就按照原來的寬窄修建。既然協商不成,且對方提出的標準根本不復合實際情況,自己又不認可,村裡又沒錢補給他,那還協商什麼?乾脆就不協商。來日方長的,沒有了張屠夫還能吃帶毛豬了?

  • 3 # 平三炮

    修理架橋對於農村來說是好事,而且有句老話叫要想富,先修路,不過在修路前應該提前解決好是否會佔用農民的耕地等,如果有要佔用的,應該提前和大家商量,拿去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來,在取得認可的情況下施工,這樣就合情合理了,如果在沒有徵得大家的同意,私自佔用農民的耕田用來修路,這樣跟村匪路霸又有什麼區別呢,大家也知道,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所以要10倍的賠償合情合理。

  • 4 # 水果人李三

    道路拓寬,鋪路搭橋是百年大計,肯定是好事。至於賠多少錢,要看這條路在什麼地段。要是在城市道路賠10倍還可以。,要是在農村的道路陪2倍足矣。有些人就是死不論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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