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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晚自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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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國之君歷史研究
郡國並行制是劉邦採用的一種折衷方案,是歷史發展的產物。
劉邦在與項羽爭奪天下時,項強劉弱,劉邦為了打敗項羽,大封異姓王,拉擾各方中間力量,共同對付項羽。
劉邦消滅項羽後,即為漢高祖,覺得異姓王是漢帝國的最大威脅,劉邦吸取秦國死亡時無宗室救援,於是開始打壓消滅異姓王,大封同姓王,並約定天下非劉姓不得封王。
自此郡國並行制在漢初開始流傳,既實行郡縣制,同時也實行分封制,有以下好外:
1、政權穩固。漢朝建立之初實行郡國制,既吸收秦國先進政體郡縣制,又照顧延續幾千年分封制導致的六國遺風、國情不同,利於政權穩固。
2、中央集權。郡縣制官員由中央任命,分封制諸侯也由中央任命,且分封之初,彼此顧及親情、血脈,大大加強中央集權。
3、利於過渡。郡國並行制是歷史的產物,劉邦由於當時的現實情況才實行,待天下穩定後,漢帝國的統治者應該會過渡到完全郡縣制,這從兩漢發展的趨勢也能看出。
有以下壞處:
1、分封的同姓王尾大不掉,逐漸威脅中央政權。分封的諸侯王由於獨立,又有財政、軍事權力,地處富庶,逐漸坐大,開始威脅到中央政權,至漢景帝時爆發七國之亂。
2、政令混亂。漢帝國中央政權發出的行政命令只能在郡縣制範圍實施,而分封制範圍不實施中央政權命令,導致一個國家出現不同的政令。
分封制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皇權,導致後來許多諸侯國與皇權之間的矛盾。比如劉邦剷除異姓王、七國之亂等。但是分封制也有有利的一面,主要體現在諸侯國的宗室認同感,比如後來呂后專權,諸多劉姓諸侯表達了不滿,並最終在周勃等幫助下剷除了呂后一族的勢力。
從長遠看,漢初的分封制一定程度上是為了緩和矛盾和形式所迫。劉邦在奪天下的過程中,離不開韓信、彭越等人幫助,韓信甚至在攻取齊地後向劉邦討要“假齊王”的稱號。
而且漢初一部分人認為分封制好,一部分人認為郡縣制好。大家可以看到,周因為分封而存在上百年,秦實行郡縣制卻二世而亡。漢初的人們不會不受此影響。
郡縣制的優點是可以加強中央集權,有利於構建大一統的帝國。但是對一些邊遠地區難以把控,我們可以看到,西漢的諸侯國大都被分封在北、東北、東、東南、南等偏遠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