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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醉客聊齋

    以卓偉為代表的狗仔隊微博被封殺,我認為是比較合適的。大家先不要忙著噴我,請看看我的理由:

    狗仔隊唯利是圖。狗仔隊的存在,當然不是為了正義,而是為了賺錢。早前的狗仔隊主要是挖掘娛樂明星的花邊新聞,透過媒體曝光來賺取稿費和酬勞,現在的狗仔隊不僅僅依靠這些收入了,還有“公關費”。據說狗仔隊為了獲取有價值的“新聞”,甚至去翻騰人家扔出來的生活垃圾,想想也是夠噁心的。

    狗仔隊侵犯他人隱私。狗仔隊整天如同逐臭的蒼蠅,行為鬼祟,無孔不入,主要就是刺探娛樂明星的生活隱私,甚至干擾明星的正常生活。而每個人都有自身隱私和生活不受侵犯的權利,包括娛樂明星。

    狗仔隊涉嫌敲詐。狗仔隊透過刺探和曝光別人隱私賺取稿費、爆料費,這個還勉強可以接受。但是透過“預曝光”對別人構成威脅,捕風捉影,聲東擊西,然後暗中收取“公關費”的行為,說到底就是一種敲詐,甚至涉嫌犯罪了。

    狗仔隊的“監督”缺乏公正性。狗仔隊的存在,對娛樂明星有一定輿論監督作用,但是這種“監督”是建立在自身利益基礎上的,正所謂“無利不起早”。他們的爆料要麼為了“公關費”,要麼受人所託,要麼就是炒作,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所以並不能發揮公正公平的監督作用。

    狗仔隊影響社會風氣。由於狗仔隊的存在,各類花邊新聞滿天飛,充斥了各大媒體,將娛樂界和媒體界攪得烏煙瘴氣。本來娛樂界就存在“越爆料越紅”的現象,所以不但起不到監督作用,反而把不該紅的人給炒紅了。

    綜合上述情況,我認為狗仔隊的行為和存在不是正能量,應當予以遏制,封殺是對的。

    至於大家擔心的,如果狗仔隊不存在了,娛樂明星是不是會更加為所欲為?我想這種擔心是大可不必的。對娛樂明星的監督,是一個全社會的監督,相對來講,狗仔隊的監督只是很小的分量。比如吸毒的有公安部門和“朝陽群眾”監督,詐捐的有新聞媒體和當事人監督,偷稅漏稅的有稅務部門監督,職業道德方面有行業部門監督,管你狗仔隊何事?

    狗仔隊“監督”的,大多無非是人家的男女私情問題,然而這和別人有多大關係呢?就算李小璐出軌了,更應該關心的是賈乃亮,礙別人何事?出軌的多了去了!

    對一個娛樂明星的評價,我們更應當關注他的作品、社會貢獻、慈善行為、社會公德,而不是男女私情。

    當然,相關部門加強對娛樂界和娛樂明星的監督管理,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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