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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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仔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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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黎明小志
我40多有房未婚無孩子,現在和一個帶14歲的孩子有房的男士一起生活有必要拿結婚證嗎?
有必要去登記拿結婚證,因為,你又不是搭火過日子,
打算長久的過下去,就去登記,登記會受法律保護,
一般的情況下,你屬於頭婚,應該登記,給自己一個名份
不能像有的人那樣湊和著過曰子,因為你是第一次
應該有一個體面的婚禮,這樣才會對待起自己,不往活
一回,一個人活著一生是為了什麼,不就是讓自己,好好的
生活嗎?好好的找一個陪伴自己,做為終身伴侶的人。
登上記,給自己一個名份,也沒有遺憾,自己也算結過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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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冬至152131624
你是女性在戀愛方面缺乏經驗,你同結過婚又帶一個I4歲的孩子處物件,我看你先不要與他辦理結婚證,因為你未婚的人,同有孩子的男人相處,需要一段過程的瞭解和適應,特別是同孩子的關係,I4歲的孩正值青春期,與孩子的關係很難相處,只要你能與孩子相處很融洽,在與男人之間搞好關係。這才算你在婚姻大事完成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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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心靈魔方WO
這還問別人了。你和他過了,感受是你的,生活是你的,如果覺得愛他,這輩子願意和他在一起,和他在一起幸福,就結婚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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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孤獨漂流客居人
我認為,你既然和對方同居了,已經成為事實婚姻。
但這種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你深愛著對方,就不要有別的想法了,領結婚證,很有必要,對你、對他都是一種保護。
對方若不願和你領結婚證,你可以和他溝通,問他個為什麼?
對方有個14歲的孩子,已經懂事了,你這個繼母不太好當。
愛烏及屋,你將這孩子視如己出。相信,人心都是肉長的,你對他的好,他一定會看在眼裡,記在心裡。
透過這個孩子,又能促進你與對方的關係,有個前提是,你得始終如一。
既然選擇了與他共同生活,就要有些擔當,不為瑣事而煩惱。
如果你覺得他適合做你的丈夫而不是朋友,而且你還想有個自己的孩子,那就去領著證,真正地組成家庭好好過日子;如果你倆只是介於男女朋友關係,暫時湊在一起相互撫慰、搭夥過日子,那就沒必要領證,因為一旦形成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係,那牽扯到的事就多了,象財產、房產、存款、子女撫養、雙方父母贍養等問題都要理順清楚。
所以,你要分析清楚現實狀況和即將面臨的實際問題,再做決定不遲,你說呢?